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迈向知识的法理学——兼评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注释】  但是这种发展的评价标准却往往被归结于社会科学的学科建制,出版物数量上的繁荣和研究规划的制度化。尽管在某种相当的意义上,社会科学的发展需依赖这些因素,但是在另一个向度上,这些制度性建构也恰恰是影响社会科学作为知识所具有的品格的结构性力量。
需要指出的是,这两种知识来源的界限划分并不是严格或清晰的,毋宁说它的根据在于知识的性质,详细见下文分析。
有关这场讨论,可以参见邓正来,梁治平,朱苏力以及杨玉圣等人的相关文章,载邓正来编《中国学术规范化讨论文选》,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苏力教授指出,“法学研究的薄弱,……无法有效回应社会生活的需要,甚至完全脱离社会生活,这也是中国法治实践欠缺的因素之一”。参见苏力著《也许正在发生》,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60页。
K.茨威格特、H.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版,第24页。
事实上,关于法律移植的可能性问题也有不同的意见。孟德斯鸠早在18世纪中期的时候针对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对另一个国家的适用性问题就提出过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由于法律必须与国家的一般条件相和谐,因此它们不可能在其被制定的国家之外生效。“为某一国人民而制定的法律,……竟能适合于另外一个国家的话,那只是非常凑巧的事”。见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6 页。
在中国期刊网(CNKI)中(1994—2004)“经济政治与法律辑专栏目录”和“文史哲辑专栏目录”下检索“法律移植”,按照“全文”检索项共计命中 1037 篇文章;按照“关键词”检索项共计命中178 篇文章;按照“篇名”检索项共计命中90 篇文章(其中张丽的“试论法律移植应遵循的原则”一文服务器无反应,无法下载查阅)。笔者对按照篇名进行检索的文章进行了浏览。从第一篇的“中国经济特区法律移植研究”到最后一篇周赟,黄金兰的“法律移植问题三议”文章中论及法律移植“可能性”“必要性”或关于利弊分析的共计69篇。比如第一篇的发表在1994年《法律科学》第6期上的吕志强等人的“中国经济特区法律移植研究”文章结构的第二部分就是“经济特区推行法律移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二篇刘少荣等人的“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与法律移植之思考” 文章结构的第二、三部分就是“必要性之思考”和“可能性之思考”。
刘星教授指出,关于法律移植而展开的理论研究一直存在着一种历史主义的倾向,表现为“自觉或不自觉地借助历史事例、历史过程的叙述平台,以建立法律移植的可能性、条件、过程等普遍理论。……在历史中寻求某一时刻(比如当下)法律移植行动的正当性”。就此意义而言,笔者十分赞同这一论断,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这种倾向或知识使用模式在中国法学研究中颇为流行和普遍。而这种历史主义的论证模式实际上隐含的乃是一种对历史材料的即时性、策略性和直接目的指向性的消费主义取向。刘星:“重新理解法律移植”,《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第24页。
“知识社会学”本身可以溯源至培根,孔多塞开始,而“知识社会学”一词则最早由意大利学者威廉·杰鲁萨冷创造和使用,一般认为,知识社会学由曼海姆(Mannheim)首创,经由斯塔克(Stark)、默顿(Merton)、卢曼(Luckman)、舍勒(Max Scheler)、马尔凯(M.Mulkay)等学者的努力逐渐形成体系,虽然具体主张各显不同,但是共同关注的问题都涉及对系统化、专门化的知识在生产过程中是如何受到社会诸多背景性、结构性因素影响的问题的探讨,以及知识的不同类型与某种社会范围之间的功效性关联问题。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大多数论者关于社会因素对知识的决定论是持怀疑或批判意见的。
就知识类型的划分以及依凭的标准,很多经典作家都曾经有过阐述,在这个方面,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重要功绩在于它指出,社会阶级能够确定知识的取向,甚至能够在内在的趋向中赋予知识以目的性。社会存在的决定性力量使知识具有了某种意识形态性质,同时马克思指出知识也可以非意识形态的方式存在;舍勒则把知识从孔德和马克思那里解放出来,他拒绝把知识的进步简单地看作是迈向实证主义的类型,或归结为意识形态倾向,强调永恒本质在知识的社会存在规定性之外证明知识的合理性。提倡一种知识种类多元的思想,他认为知识的类型可以被归结为三个方面:技艺和功效的知识,文化的知识和解放的知识。参见让·卡泽纳弗《社会学十大概念》,杨捷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3—45页。而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指出包括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在内的所有知识都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旨在捍卫现存社会秩序并为其提供合法性的“法理型”知识,另一种类型是旨在把社会及法理型知识作为自身研究对象并保有对一切规范准则的合法性进行批判的知识。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