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大学的主人是行政官员,可以吗?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地就是行政官员是什么或者说他的职责。确定其职责避必须明确行政之涵义。一般情况下,行政意为“是一定的社会组织 ,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 等活动的总称。首先,它属于国家的范围,即属于公务,不是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任务 其次,也不是一切国家权力都是行政权利,只有行政机关或者政府的权力才是行政权力 。它有别于议会的立法权和司法机关的检察和审判权;第三,行政权属于“执行权”,它是 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 和程序去行使国家职能从而实施的法律的行为。行政是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空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5679934.html),以此解释,学校的行政官员即为对学校的事务采取决策、决策、组织、管理和调空等特定手段的主体。但是,学校作为这样的一个特殊的群体构成的小社会、小圈子我们必须明白他的“道”,必须明白他的特殊性。他不像一个国家或一个行政组织一样只是为了执行一般的事务,而是为了教书育人而专门成立的一个组织。“教书育人”?谁在教书育人?谁又在被“教书育人”是学校的行政官员吗?显然不是。学校的行政事务向来繁杂。你能要求一个行政官员天天跑到讲台上在开完了一系列的有关行政事务的会议之后再气喘吁吁地跑上讲台面对一群渴求知识的眼神吗?你能要求为了应复学校的一些杂事比如上边来了领导检查什么样评估等等刚刚喝得醉熏熏而在讲台上旁征博引吗?你能要求一个一直从来不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人或是曾经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工作过后来远离教学工作的人制定详定的科学的教学方案吗?你能要求一个几乎从来不走上讲台的人有一天突然走进课堂然后对于课堂教学之内容指手画脚并要求他提出一个非常合理的科学的建议吗?显然不能。因此,这个假定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可取的。然而实际上科学是一回事,现实又是一回事。要不怎么会有赵括“纸上谈兵”,从而导致赵国灭亡了呢?我可能就是属于纸上谈兵的那一种人。也很有可能是没有把理论与实践结合在一起的人。但是至少我认为从我认为的科学的角度来理解,行政官员最好不要做大学的主人。
假定大学之主人是在校学生,可以吗?如果想要恰当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明白学生在大学期间的任务以及他们在学校当中所具有的身份地位。我国《
高等教育法》第
五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据此,我以为,大学生的任务就是努力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并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培养成为具有创新精神的和实践能力的高级的专门人才。一个“被”字完全可以揭示当前大学生在高等教育体制中所处的地位。即他们只是一个在知识上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上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者而不是知识传授者。因此如果你要求一个被动的知识的接受者一个刚刚夸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来对于高校的发展制定详尽的决策无疑于有点痴人说梦了。当然我并不是反对学生可以在高等学校发展的过程中可以提出自己的有个性的合理的建议,也并不是要求高校在发展过程中施行专制主义。而是我们必须面对现实面对这些可能处于一生中最重要的时期的青年学生所本身具有的一些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以及社会经验等等综合能力来考虑其是否可以作为学校的政策的决策者。比如你可以把一些关于设置课程的问题让学生来做决定吗?你可以让学生来决定这个课可以开设那个课不可以开设吗?你可以让学生来做关于学校以后发展的一些重大决定吗?你可以让学生去选择什么样的行政官员什么样的大学教师是适合本校发展的人才吗?你可以把学生的意见当作圣旨一样当行政官员抑或大学教师面对来自于学生的意见时不加思考地去执行吗?你可以当极个别的学生一高兴甚至于去行政官员那里告某处教师讲课不认真讲不出什么东西来以及教师偶而迟到一分钟等等一些琐碎小事之后并得意洋洋地且带有一点威胁语气地告诉被告教师哪天不告你是因为本大爷高兴吗?你可以当因为极个别的学生对于某个教师所犯的极小的形式上的错误而对于这个教师进行处罚吗?当然,如果以上的“比如”真得成为现实的话,我将不得不认为,也必须认为这是大学的悲哀,这更是我们教育制度的悲哀。各位朋友如果不相信,那我将以“一叶障目,仍然可以见泰山”来说明此比如的危害性。笔者是某大学的一名普通教师,自认为平时做事还是比较认真的,无论是上课还是其他的与工作有关的事情都是小心加小心。然而有时候事情的出现总是让人无法预料,所以有幸就曾经成为以上之某个“比如”里的角色。记得刚毕业当大学教师那一年(我是工作之后再去上学之后又毕业当了一名大学教师),我来到某大学教授律师制度与行政法学这两门课程。在教授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笔者受到了来自于自己所教授的行政法学的个别学生的举报说是讲课不认真什么知识讲不清楚什么东西讲错了并且上课时有些话比如工作要找个好的、能赚钱的不应该说等等,而相反律师制度的这个年级对于自己教学之评价是相当高(某领导说的)。有几乎没有经过调查的前提之下,笔者就受到了停课一个学期的处罚。没有任何的程序上的调查,就因为一张举报信而已就解决了问题。各位读者试想,这对于一个刚刚来到大学教书的人来说是多么大的一个打击啊!后来我才知道了举报信的内容,并且特别地提到了我教学没有经验。事实上,我承认自己是没有经验,但是只应该说是没有大学教书的经验。但是笔者以前曾经在高中当过高中老师,本科也是师范院校毕业的,自认为也是受过专门的教书训练的。可是到了大学反而成了没有什么教学经验,呵呵,真是天大的笑话。后来实际上也证明了这一点。当然,我在此举此例并不是说领导在对于这件事情处理的不得当,实际上领导对于我个人来说还是比较照顾的。在停课的那一个学期里,领导也经常过问我的工作事情,并告诉我不要有心理负担。而自己也在那一个学期里除了努力地工作之外,还在法学类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了两篇文章。(后来得知,在自己所在的院系里,能在法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的屈指可数。)现在我回过头来想想,领导当时之所以要做出这样一个决定我以为更多是来自于学生的压力。领导怕学生不满意告到学校那里去,因此才内部做出了这样的一个决定。大家想一下,如果什么都依靠纯粹接受知识的学生的标准来判断一个老师的能力来评价的话,我想这样的大学势必是不可能向前发展的。比如有的学生说老师你讲的问题没有一个唯一的正确答案就是不对,就是你讲错了,对于这样的问题作为老师怎么回答呢?以前曾经告诉过多次学生文科的有些东西是不存在对与错的。可是他们不接受甚而去学院或学校告状,作为老师能又如何呢?发生在我身上的还有一件事,是去年的事了。当时学校不是倡导教学改革吗?自己就天真地做了改革的先行者,以提问与教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了授课,刚一开始学生们的确不适应(因为大学生上大学后一开始接触的授课方式就是老师在讲台上讲他的,学生在讲台下忙自己的,没有师生之间的互动,更不用让学生去思考什么。),可过了两个周,据我了解,大多学生已经开始接受这种授课方式。然而就在这门课即将结束的时候,本人又一次被一个学生投诉到了校长信箱。说是什么这种授课方式老师是故意拖延时间。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真得是很无奈。教务处马上就如临大敌一样对于我的课堂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同学喜欢这门课程。记得有一次开会院领导还表扬并肯定了自己的这种授课方式。想想即然领导肯定大多数的学生们能够接受也就不太在意这封举报信了。现在我依然还保留着这些信的内容。那封信上一些用词的确是用尽了诋毁、歪曲之词,到现在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成为举报的对象?是自己的性格使然吗?后来,我渐渐明白了举报已经成了极个别学生得到满足自己要求的一把利剑,更或者说是个别学生把举报与否看成了对于老师的恩赐。笔者所在的院系就有多名老师曾经受到过多次的举报,而笔者恰好也亲身经历了这一点。如果站在一个客观的立场上去考虑这些事情,不是不同意举报,而是我认为至少有些事情完全可以不用举报来解决问题的,从成本的考虑上也是如此啊。比如对某个老师的教授风格有意见,对有些问题不明白,完全可以先和老师本人进行沟通,或是可以和系领导、院领导进行沟通啊。为什么发生一点点的小事就要先举报到学校那里呢?大家看到这里肯定以为我是一心在谈举报的问题,而实际上我还是在谈主人的问题啊。如果学生成了主人,学校所做的一些决定都以学生的不成熟的意志为主,那么以后至少在授课上老师怎么样才能自由、自主地进行教学呢?没有开放的教学怎么会有开放的思想呢?没有开放的思想怎么又会培养会开放的创新和实践能力相结合的高级人才来呢?如果学校一味鼓励这种举报的方式,是不是无形之中学校真得已经把学生当成了学校的主人呢?现是的高校办学已经是产业化了。因此重视学生的意见也就显得理所当然。但是有一点,重视归重视,但是如果把学生的意见当作圣旨可就不得了了。特别是如果是学生针对老师的意见当成圣旨更不好。反过来,为什么不花些力气对大多数同学不满意的“食堂问题”、“网络问题”、学校安全问题当作圣旨呢?由此看来把学生当作学校的主人还有待商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