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精神病做盾牌:邱兴华杀人案看法一二
勾总国;管军军
【关键词】邱兴华;精神病
【全文】
一个弱势群体灾难的结局,在惨绝人寰的“疯劫”杀人后,留给我们的是血的教训还是法律道德情感的严重创伤,在苍凉悲叹之余已然无语。
10条鲜活的生命,瞬间成为了杀人恶魔邱兴华刀下之魂,这样悲剧性的惨案,很难让人难抑民愤。在仔细揣摩了,“7•16”特大杀人案整个过程,作为一个对生命权怀有无比崇敬之情法学者,在强烈的心灵震撼之余,已很难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这场沉载着罪恶与人性沦落的前因后果。尽管如此,但是我首先还想向那些无辜的受难者,对此表示我个人的悼念之情,希望在九泉之下的你们请安息吧!并且也诚恳地期望,如果有来世请将这场罪恶永远的结束吧,俗话说,怨怨相报何时了了,既然你们的仇恨在人间法律的公正审判下已被澄清,也请不要将仇恨的焰火燃烧下去了。其次,我也对那些即将要实施如此残恨行为的同类们,以我一个仅占十三亿分之一弱者的呼吁,乞求请你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确,在某些精神病专家的眼里,尽管你们在“作案以后,就成为了弱势群体中的弱势。”但是,你们可知道在手无寸铁,被你们剥夺生命的受害者面前你们却是强者。既然在
宪法尊严的精神指挥下,在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大家都已认可了这样一条生命人格之上的宣言,为何你们还要不信守承诺,在凛然不顾法律的威严下,肆意破坏这样的一道规则,不仅要践踏自己生命尊严,还要剥夺他人的生命。请问,这是你们对法律忠实的信仰吗?
这个年代,法律在破堤一哭,染红了一江春水。道德在生命悲哀的默默的祭奠里,成为了一种落泪的惊天震叹。什么人在感悟,什么事在流逝,什么悲剧总环绕在法律这一方湛蓝的天空之上。疑是碧洗如空,看似风云万物,结果总是那么不经人意。原委在我们思念的情节了,世界在经济利益的滚动下,陷入了困境。生命的信仰,道德的弘倡,法律的操守,都跌入了一种规则化的深渊。总之,一切都在改变,所有的价值概念都在迁徙。法律成为了功利主义法律工具论的概念,道德信仰成为了一种行业制度,社会的价值礼仪成为了软化的教条主义。因此,当一幕幕惊心悲叹的法律事件的发生后,我们总在远望,不再深省,从中依稀瞥见人心隔膜的悲凉。
过去的年代了,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农家丢了一只鸡,第二天总有人问上门来,会主动把拣到失物送还主人。尽管,数隔几日,仍然不知所归,也不会把盗贼怀疑到昨邻右舍。甚至,即使明知是被某家宰着吃了,也不会对此有智子疑邻的说法,或许失主还会开着这样的玩笑:“破财消灾吧”,然后一笑而置。在那个春秋,一个村庄,杀人偿命是荒诞不经的,盗人钱财是严重缺德的,奸淫虏略是遭世代唾弃的。然而如今,风云变幻之间,可谓只销片刻。眨眼的时间,你就会听到一个社会丑闻的揭露,或者一件村邻相扰的事件的发生,只要你舍得不闭眼,保你让你新鲜看尽的同时,悲愤的心情跌宕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