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中的逃课者与现实中我们身边的逃课者唯一区别的是隔了一层文学的面纱,对于文学的理解,我们仅能基于文学中文字提供的信息,再依据我们想象中的种种可能来考察其中的行为,正是由于添加许多丰富的想象成分。这种想象,立足于理解文本意思的渴望,所用信息是社会主流道德灌输的标准,因此对文学中的逃课者的理解更接近于当今社会主流道德的理解。而对身边的逃课者的理解,更多的掺杂了许多身边存在且已熟识的现实,这种身边的现实包括理解者和被观察者熟悉的地方性习惯、制度、行为人自身的个性。因此对身边逃课者的理解就会考虑上述环境与个人因素,从而使这种理解所依据更多的准备的、具体的、个人的信息,所以这种理解注定是地方的、局部的、个人的观念,因而是不容易被大众理解的。
对于同一行为,个人评价与社会评价结果的冲突构成此文的一个重要问题,个人评价因掌握更多的信息所以是实质性评价,所关注的重点是合理,而社会评价则以整个社会主流道德标准相联系,所关注的是合法。本文的分析也正是基于对合理与合法之间冲突的解析而逐步展开。
二、冲突的原因
作为我们身边熟识的人,我们常常能设身处地并依据他所处地境况为他考虑,这当然构成理解的前提。所以对于我们身边的逃课者,我们会倾向于认为是有理由——一种主观地从实质合理出发得出的理由。之所以与文学中逃课者评价不同,我们更多地考虑了他们所处的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的设定以及学生作为一个共同利益的集团而形成的特定价值观念。也就是说,从学校制度的考虑出发,我们得出了他们逃课合理的结果,也正好回答了上文提出的问题,逃课最大原因在于制度安排而不是其它。
在各个高校,对上课纪律的规定表述虽不甚相同,但制定者的出发点和目的却惊人的一致。都是为了保证课堂教学活动有序运行。为保证此目的的实现,制度设计者又对违反此类规定的行为者作了极严厉的强制性处罚后果。一般地,一项制度的安排都是调整普通人的行为,也只能考虑普通人,但对于一些特殊的极有独特天赋的人,则是一种牺牲。作为教育部门,学校的重要职能当然培养人才,而理想的教育方法当然是因材施教。但在现代教育职业化,知识普及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的今天,因材施教注定要花费大量的师资力量与经济支持,这对任何一个高校的财政都是一个挑战,而且也不符合经济学上收益最大化安排。用经济学理论讲即是,任何一项商品,投资到达一定程度后其收益是边际递减的。同样,在一所院校,知识就是学院生产出来的供学生消费的商品。财政作为学校发展的瓶颈,管理者面临的选择也只能是削足适履,即采用学生培养企业化,不再仅单单培养极少的高素质的人才,而是成批培养大批水平大致相当的能符合国家规定毕业生。此种安排,对于学校管理者来说,是最优安排。但忽略了培养者对象毕竟不是如无意识的商品一样任凭生产者去设计。制度从来都不是服从的原因,能让人服从的只是理性人基于自身利益得出的最优选择。经过中考高考层层选拔下来个别幸运者,自视天之骄子,再加上传统观念赋予大学的种种美好想象,必然对当代大学的这种教育模式从心底产生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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