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前的博弈》连载十一
谷辽海
【关键词】公共管理 建设工程 财政支出
【全文】
不到一年的时间,我们招标公司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大多在我的化解下最终有了圆满的结果。一次次地为公司排忧解难,化险为夷,我在这家招标公司的威信和知名度日渐提高。凡是碰到疑难复杂的问题,公司首先想要找的人就是我,而非我们的常年法律顾问。我们公司的律师不无玩笑地说:只要小耿在公司一天,我们大家都会相安无事,律师也就无事可干,且时时刻刻面临着失业的危险。玩笑虽然言过其实,但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这一行业专业性与实践性都特别强,现行的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系统经过法律和本专业培训的业务人员并不多见,熟悉法律又掌握我们这一专业的人更可谓屈指可数,许多都是仰撑权力机关或者滥竽充数,忙碌着怎么赚取更多的钱,短期行为明显,从领导到员工,很少有人专门从制度缺陷和完善方面来系统分析、研究我们这一行业。
2002年6月29日,这是我国政府采购法颁布的日子。这天下午三时许,我正在办公室浏览各大媒体的有关报道,分析、研究新颁布的
政府采购法的相关内容。这时接到董事长章国宏来的电话:“小耿,你下午是否有时间?如可以的话,烦请到我办公室来一趟。”董事长非常有礼貌地询问。这是他第一次直接给我打电话,刚开始,我以为我们公司是不是又出什么大事了,因为以往都是赵强直接与我联系,他是我的顶头上司,我们彼此也经常沟通,且熟不知礼,但直接与董事长面对面交流、沟通的机会几乎没有,尽管我们都曾在省发改委工作过,但即便当时,我们之间也没有单独有过交流和沟通。
“有,可以,没问题,我马上到您那儿。”我受宠若惊地答道。
一会儿,我就到了他的办公楼,出现在眼前的是装饰豪华、视野宽阔的办公套间,显然他现在的办公环境比原先在发改委时要好得多。
“来,小耿,请坐!你是咱们公司公认的专家,我想,你一定看过今天的报纸。”他热情地说,办公桌上搁着有关
政府采购法颁布的整版报纸。我猜想着,他肯定是想了解有关这部法律的事情。
“您是指我国政府采购法?”我问道。
“对!对!这部法律出台之前,我曾经以咱们系统的代表参与起草,其间,部门之间为各自的利益,为了获得更多的权力,在相关条款之间闹得不可开交!有时争吵起来,大家互不相让,最后不欢而散!”他肯定地说道,同时向我介绍这部法律的出台背景。
对于他说的情况,我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他们的立法活动,但了解的内容并不比他少。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国法律法规的起草通常都是由某个相关部委牵头,负责落实到具体的业务部门,而这部法律却一反常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财经委员会牵头,负责起草工作,其间又联络各个部委办局,协调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这种情况在我国立法史上的确是比较罕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