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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质斌现象”可以是一个法学议题

  还是回到邢质斌。她经过严格考察,调入最高级别的国家电视台,靠的的确是真本事,只不过相貌平平,且初入道时的“文革腔”,曾令很多人不快。然人到中年后,她神态沉稳安详、播音技巧日渐圆熟。音色从尖锐、高调趋向浑厚、舒缓。风格从张扬到宽厚实现了法我两忘的超越。即便是无心插柳的个人成就,也值得道贺。如果说20年前的邢质斌多少把县广播站的宣传劲头直接带入央视的话(她其实别无选择),那么,目前的她不卑不亢、四平八稳,一句话:“传声筒”的定位(不是贬义),恰恰说明现在的邢质斌,对什么是新闻(消息)已有了较为深刻的把握。
  观众对一名电视播音员的好恶,固然与其个人的审美标准有关,同时也受当今社会混同时事类节目对播音员的要求和Feature节目对主持人的期待;而做主持人就等于吃青春饭的普遍认识误区的影响。笔者十多年前随一外国公司经香港到广州办展览。初到当天急忙打开多年久违的中国电视,频频切换,发现尽是“儿童节目”,而秋高气爽的日子,又不可能庆祝“六一”。后才终于恍然大悟:全是国内媒体“美人胚子”的人才发展战略惹的祸。德国电视一台曾经的著名女新闻主播,是一位中年残疾人士,不仅不装假肢,竟也从不掩饰,还每每堂而皇之地将手放在桌面上。不好说是否有一种断臂维纳斯的美,但给人以真人说真话的信赖。
  说播音员的人生五十始,并不为过。十年才磨一剑,邢质斌磨了三十多年,正要大派用场,这时候下岗不仅对她自己是遗憾,对央视也会为一不大不小的损失。其实,播音员从形象到言语不怕单调、重复,新闻节目在受众中产生的可信度甚至有赖于“老面孔”。熟悉的声音和一贯的风格又可使一家传媒在众台林立,好手如云中脱颖而出。(这一点不难从拿腔拿调的对手“美国之音”那里得到启示)。千篇一律,甚至枯燥乏味的音调恰好把“我”隐藏起来,而将新闻的“客观性”呈现给大家。播音员与新闻内容的“间离”有利于公众舆论的独立形成,后者乃是成熟的公民社会不可须臾或缺的基础。至于中国媒体内普遍亟须改革的诸多负面,则不是小小播音员一个人所能担当得了的。
  据悉,邢质斌的去留还曾引起某些全国政协委员的“关注”。依笔者之见,醉翁(醉婆?)之意不在酒,此实为对千呼万唤未出来的《新闻法》的“移情效应”。看来,邢质斌现象岂仅“关乎”,何尝能与法律分离须臾!既关乎法律,也就必然关乎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因而,法学界的众口评说也就既不是吃饱了撑的,更非狗拿耗子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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