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30多年,经济学经历了一场博弈论革命。1994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三位博弈论专家,可以看做是一个标志,这也更激发了人们了解博弈论的热情。但是,博弈论的学习需要很多的经济学和数学的知识,现在也只有在著名的高校的研究生班里才会开设博弈论的课程。所以,对于我们其它专业的学生来说了解和使用博弈论的知识就变的非常困难。而王则柯先生的《博弈论平话》为我们了解博弈论的基本原理提供了一个路径。
《博弈论平话》从价格大战、银行挤兑、搭便车行为、诺曼底登陆、破釜沉舟、所罗门王断案和慕尼黑谈判等入手,介绍静态博弈、动态博弈、纳什均衡、帕累托优势、风险优势、路径依赖、先动优势和后动优势、威胁的可信性等博弈论的基本概念,以及劣势策略消去法、相对优势策略画线法、确定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反应函数法、简单线性规划方法和动态博弈的倒推法等博弈论基本方法,帮助对博弈论有兴趣的读者了解博弈论的若干初步知识。
《博弈论平话》中为了说明博弈的理论举了大量的例子,有些对我们法学的研究也很有借鉴意义。
书中第五章,《公兴品有赖政府和制度来保证》讲到了一个例子:乡下地方有一个只有的两户人家的小居民点,由丁道路情况不好,与外界的交迫比较困难。如果修一条路出去,每家都能得到3那么多好处,但是修路的成本相当4;要是没有人协调,那么两家博奔的形势如下:如果两家联合修路,每家分摊成本2,各得好处3,两家的纯“赢利”都是1;如果一家修另一家坐享其成,修的一家付出4而得到3,“赢利”-1,坐享其成的一家可以白白赢利3(修路的总不能因为修了路就不让邻居走);如果两家都不修路,结果两家的赢利都是0。归纳起来,就是下面的博弈:
修 不修
修 1,1 -1,3
不修 3,-1 0,0
如果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完全的静态不合作博弈,又不考虑两人交情的情况,那么该例中只是一个可能性(纳什均衡)就是大家都不会修路。从而作者得出结论“公共品一定要有人协调和管理”。同样我们在这个例子中看到了法律制度存在的必要性。比如,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公民交纳税收的义务,那么根据博弈的分析,一个理智和自私的人是不会主动交纳税款的,国家也就没有了经济的来源。这也就是税法存在的必要性。很多其它的法律都会有这种特点。
作者在第十三章银行挤兑的成因和预防中通过一个简单化的模型(两人储户银行)说明了为什么在银行一旦遇到经营困难时储户会纷纷挤兑。这里我们看到了在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护,金融业的进行是十分困难的,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不可能的。从作者的例子上看,首先《银行法》明确的规定的银行准备金制度和接管制度等,为的就是避免银行的破产遭成储户的损失,反过来说,储户有了法律的保护博弈的表格就有了变化:
提前取款 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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