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定理”的公司法版本——评《公司法的经济结构》
李慧泉
【关键词】科斯定理;法律经济分析;
公司法经济结构
【全文】
一
法律制度的保障和经济机制的调节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这本书的翻译和阅读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因为只有在版权法保障和经济利益的调节下,笔者才可以通过罗培新教授和张建伟副教授的翻译阐述,在中国的大学或书店里面看到美国第七巡回区法院大法官伊斯特布鲁克和芝加哥大学法律与商务讲座教授费希尔有关
公司法经济结构的论述,才可能与远在美国的两位学者交流思想。正是利益的追逐与制度的保障使我们在市场之手下通过一系列行为满足了相互的需求。这一切看起来平淡但确实又很神奇,平淡是因为这些事情常常发生在我们的周围,神奇是因为如果我们不了解事情的过程看来就好像变魔术一样(我们不清楚在法律机制和市场机制下这本书是如何经过复杂经历漂洋过海恰好来到我们手中的)——我们竟可以和远在天边不同语言的人分享一些共同的思想!
但是确实如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获得这本书的过程与这本书所阐述的思想,两者之间似乎有着机缘巧合,这就是我们看似平常的事情或事物其实是隐藏着不平淡的甚至复杂的过程的。具体到本书,是阐述
公司法基本制度的,但是对于这些制度的分析却是令人感到新奇和欣慰的,我们可以把作者看成是在讲述魔术表演真相的拆穿者,毫不留情的揭穿公司制度的真相,向读者展现了复杂社会中公司制度变幻的原因和过程,使大家都可以理解这个魔术的技巧与内容。
二
虽然是介绍本书,但是我们首先不得不提到的人还是罗纳德.科斯,就像原书中首先提到的那样,因为这种揭露是从罗纳德.科斯开始的。
他是20世纪少有的经济学与法学界都认同的大师,从他开始了带有两种名称却指向一个目标的研究,新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两篇论文推开了一扇崭新的门,使人们更加清晰的看到了制度的意义。他的制度分析方法也逐渐成为一条追随他的人们所选择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坚定的前行者有戴维.弗里德曼、威廉.M.兰德斯、理查德.A.波斯纳等等,这些人在这条道路上都有着丰盛的成果,当然本书作者法官伊斯特布鲁克和教授费希尔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