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狗风暴”是对自然生命尊严的蔑视,与构建现代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短短不到一周的时间,在一个县里,五万多只狗被虐杀,不难想象那该是一段多么血腥的日子。平日里这些给人们带来无限欢乐,几乎成为了很多家庭里不可缺少一员的充满灵性的小生命,在面对带血的棍棒,知道自己的末日将要来临时,那种无助,那种渴求……,动物的眼泪真的不能让人类有一点怜悯之心吗?即使是对那些给人类带来祸患的狗类中的“害群之狗”也应该采取人道的方式来解决,如安乐死之类。未成年的孩子看到这血腥的场面,该会给他(她)的心灵带来多大的冲击?将来长大成人走上社会后,还会保证他(她)会有正常人那种对生命的尊重吗?
现代社会,网络是人们了解社会信息的最快捷、最真实、最客观的渠道。牟定县的做法,可以说打死的是五万多只狗的生命,伤害的是全国人民的感情,破坏的是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建议牟定的地方官员在百忙中能够抽出一些时间,到网上去看看国内外各界对“打狗风暴”的反响和评价。在国际社会已经普遍关注动物福利的时代,牟定县当局逆时代潮流而动,对狗类大开杀戒,不能不说是我们民族的一大遗撼。
“非典”肆虐时期我们曾杀过果子狸,禽流感暴发又杀过家禽,难道除了“扑杀”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牟定和济宁的“打狗风暴”发生后,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等14家动物保护组织很快就专门致信“打狗风暴”始发地牟定县政府,表示:“人类离不开动物,请尊重狗的生命。”信中指出:“无论是对狂犬病,还是对其他动物疫情,都没有一劳永逸的捷径可走。解决它们,需要政府拿出足够的智慧来。无数事实不断警告我们:忽视动物福利,势必影响人类发展”,“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类似狂犬病问题,重要的是要学会如何去科学地认识人与动物之间的辩证关系。目前,我们提倡构建和谐社会,其中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要学会尊重自然界中的其他生命。”
三、狗作为一种动物,它的生命是否应该得到人类的尊重
从古典的自然法则来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狗类作为一种与人类共同生活了数万年的物种,其与人类的相互依存关系远比其它动物物种更为为密切。仅凭借一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就对5万多只狗进行了有组织的屠杀,恐怕是不能获得足够的正当理由。我们也承认与人的生命相比,狗的生命是次要的。但是我必须要说,没有权利的狗至少应该是有福利的。
然而,云南牟定县的这5万只狗却如此惨烈的死亡,这些狗面对打狗队员手中的木棒,只能浑身瑟瑟发抖、凄惨的哀叫,甚至用动物的泪水演绎它们被惨杀的悲情。在全副武装的打狗队面前,狗是无助的,是凄惨的,这让我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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