⒋由单一学科向多学科、单一国内法向国际法的转变。中国法学教育原来是单一的法学学科,在校学生基本上是学习法学类的课程,而没有其他的课程,或者说是很少了,现在可以从一些法学院系的课程表上就可以得到答案,法学院的学生所学的课程几乎包括了所有的相近学科的内容,而且学生还可以选修一些其他的课程,使法学教育呈现出多学科性的特色。与此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法学教育不能再仅仅局限于原来的国内法的领域,而是要向国际方向进军,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同,我国的在这方面已经做很大的努力的,例如,在大学本科课程中就有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内容。在研究生阶段,特别是国际专业的研究生的课程中的国际法的内容就更加的丰富,这点在中国加入了WTO后就显得特别的明显。另外,统一司法考试的具体所涵盖的内容也可以说明多学科性和国际化的趋势。与此同时,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现在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只能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报考,这也从一个角度说明了我国法学教育的多学科性的倾向。
三、中国法学教育方法对实施判例法的影响
⒈讲授教学法与判例法教学法相结合。中国由于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在教学方法上基本上采用讲授教学法,这种方法能够清楚地说明一些法律原理和原则,使学生对抽象的法律概念有完整的理解。但随着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的法学教育者更加地认识到讲授教学法的弊端,进而引进了一些英美的判例教学法,其特点是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⒉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中国的传统法学教育模式注重的是纯理论的学习,而忽视了实践技能的培养,这就造成法学毕业生不能毕业后很快地适应工作上的需要。而现在的情形是在中国的法学教育上呈现出更多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在中国目前各类大学法学毕业一般都要经历司法实践的训练方能毕业,并给予相当多的学分。更为引人注目的是中国很早就开设法律硕士专业性的学位,其培养目标与一般的法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的不同,它主要在于对司法实践能力的培养,其以后的工作去向也主要具体的司法实务部门,当然在其中的实践教学的比重是相当大的。
⒊交流教学法与比较教学法相统一。现在的法学教育,进行交流性的教学是相当重要的,在现在的国际化的背景下,我国的法学教育正在走出国门,开展世界范围内的交流与合作。例如,近年来,南开大学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大学和南新威尔大学合作举办普通法的教学项目,而且成绩优异的学生有机会在参与该项合作的任何一所澳大利亚学校攻读硕士学位。[3]法学的比较教学法,是将具有某种联系与区别的教学内容放在一起进行分析对比,在比较中指示其本质特征,让学生准备而科学地把握其要点,以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4]现在,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各国间的联系更加的紧密,那么比较教学法越来越显示其特殊的作用。目前,我国一些高校开设了比较法课程,还有许多比较法的研究课题,在高校里比较法研究机构也是存在的,也为推动比较法教学也是相当的作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