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一直为网吧问题担忧,原以为是我国立法的欠缺所致,但上网及查资料后,结果大吃一惊。不但国家于2002年便出台了相关法规,武汉市也自己出台了相关法规。
据新华网北京2002年10月11日电(记者 贺劲松): 国务院授权新华社今天播发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自11月15日起,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违者将受到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条例规定,这些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在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要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供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条例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审批。
条例还特别对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上网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作出规定:这些场所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者将受到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另据新华网武汉2002年6月27日电(记者 杨槐柳 周梦榕):武汉市对网吧管理坚持规模经营、规范管理、合理布局的原则,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出发持续整治。近年来,武汉网吧没有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网吧经营有序。
武汉高校多、网吧出现早、消费人群大。1998年之后的两年时间,武汉游戏机室开始出现网吧的雏形,电脑既可上网又可脱网打游戏。武汉警方边整治边摸底,就经营规模、审核办法、消防安全、信息安全等提出了管理意见。2000年,武汉市出台了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网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武汉市网吧管理暂行办法》,因其可操作性强,沈阳、哈尔滨等许多城市前来参观学习。同年9月,武汉国际互联网安全监察大队成立,网吧管理有了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将培训机制与资格证挂钩,学完计算机专业知识、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员证》的业主才能开业。各区还成立了网络监察科,每个有证网吧都有专人管理,避免了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