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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后我国电信业的竞争格局及国有电信企业的竞争对策

  2、我国电信业的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与缺憾
  20世纪80年代前,我国电信业运营政企合一;此外行业内部邮、电不分,邮电部、邮电局独家垄断经营,全国邮电是一家,谈不上什么“市场竞争格局”。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电信业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与改革。通过邮电分家、中国电信总局作了企业登记、成立中国联通、成立信息产业部、中国电信一分为四及中国移动公司从中脱胎而出、成立中国网通、吉通与铁通、向外国公司出售中国移动公司2.5%的股权、首家中外合资电信公司在上海成立、中国电信实施“南北分拆”的重组方案等等一系列举措,经过20年时间,形成了在信息产业部宏观管理下的、六大国有综合性电信公司(中国电信、网通、移动、联通、铁通和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并存的现状,初步形成了我国电信业市场竞争格局。
  对于我国电信业市场竞争格局的特点,尤其是其中的缺憾,专家学者作过不少中肯的论述,如认为我国电信业“长期垄断经营,缺乏有效竞争机制”、“尚未建立真正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软件技术’实力悬殊较大”、“电信法制不健全”;[1]“通信的大发展掩盖了管理上的问题”;[2]“盈利能力不尽人意”、“技术创新能力欠缺”、“国际竞争力令人担忧”。[3]概括起来,我国电信业市场竞争格局存在下列特点与缺憾。
  一是市场竞争主体产权结构单一,国有股份一股独大,市场竞争缺乏理性竞争的动力和理由。六大电信公司除中国移动有2.5%的外资股、中国电信 H股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17.25亿美元以外,几乎是清一色的国有企业。利益主体严重单一化, 董事代表的几乎同一个“股东”——国家,竞争动因的终极源泉何在,实在令人怀疑。
  二是“竞争市场”的形成,完全与市场机制自身的形成和发展无关,与眼下流行的“人造美女”相仿,我国电信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可以说完全是政府一手操纵的而造就的“人造市场”,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
  三是低层次、粗放式竞争过度,普遍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虽然学者用“两大固定电话网运营商也将渗透到对方腹地展开较量”来描述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的激烈竞争局面,[4]实际工作当中也耳闻目睹相互之间“你割我的电缆,我拔你的杆子”的有破坏通信违法甚至犯罪之嫌的“竞争壮举”,但坦率地说,目前的不少所谓“竞争”,尤其是市、县及电信分、支公司之间的竞争,往往竞争层次较低、缺乏成熟企业竞争应有的理性。
  四是国内民营资本参与严重不足。如果说入世以后外资参与我国电信业已成趋势与共识、外资不足仅是时间与具体运作问题的话,那么,我国民营资本对电信的参与,无论在观念、宣传还是实际运作当中,似乎都是十分遥远的事情,与宪法有关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规定以及电信企业积极在海外上市、大力吸引外资的热情,形成明显的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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