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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转型与国家角色

中国社会转型与国家角色


郭道晖;王人博;张树义


【全文】
  主讲嘉宾:
  郭道晖(中国法学会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前主编)
  王人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政法论坛》主编)
  张树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主持人:王旭 中国政法大学2006级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
  主持人:欢迎大家光临法学院法律思想网“公法与法律哲学论坛”的首场报告,今天的主题是中国的社会转型与国家角色。今天有幸请到中国法学界三位在思想上非常年轻的学者来到这里。今天的主题是一个值得公法学和法哲学共同思考的问题,公法学关注国家制度,关注合法性,法理学探究政治统治存在的正当性根据,因此,这是一个可以跨学科交流的问题。今天的命题分为三个子命题,第一部分,先请郭老师来讲一下国家角色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嬗变与流逝。
  郭道晖: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交流观点。之所以要提出社会转型中的国家角色,有两个时代背景。第一是我国由国家社会一体化向二元化转化的背景,第二是经济全球化的背景。前一个会导致权力的多元化和社会化,促使社会权力和公民社会逐步的形成发展,促使国家权力不再是唯一的权力了,权力多元化,权力社会化,向社会转移,有的权力授权社会主体来行使,有的干脆直接由社会组织来行使,这样国家至上的神话就受到了冲击。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现象,国家权力在封建专制社会一元化的,都集中在专制君主手里,没有分权,到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民主首先把立法权从国王那里夺过来,后来三权分立,权力就开始分立,分化。到现代社会,由于国家和社会分离了,社会自己也掌握一定的物质的、精神的社会资源,这些资源就能形成一种力量,一种权力,来制衡国家的权力。三权分立是国家权力来制衡国家权力,而国家和社会二元化以后,社会力量从外部可以来制衡国家权力。
  经济的全球化导致政治法治的全球化的趋势。当代最大的挑战就是全球化, 在现代社会一个国家没有办法来包办全世界的问题,就有国家权力进一步分化的国际社会化,我们有超国家的权力,各个国家政府间的联合组织,如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在全世界形成一种超国家的权力,迫使一些国家服从这一共同的游戏规则,这是政府间的组织。还有就是国际的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利用它的社会资源在国际上活动,这样在国际上也出现了权力的多元化和社会化的趋势,所以民族国家这个概念特别是国家主权受到了挑战,国家主权需要重新定义。全球化就引起了一系列国家和国家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的变迁,有人描写现在全球化的状态,以英王妃在法国遇车祸死亡为例。仅仅一个案例就涉及到全世界11个国家,全球化在这一小小案例中得以体现。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有电脑电视,911事件虽然我们不在现场,但可以第一时间看到现场的情况,所以世界变小了,成为一个鸡犬相闻的地球村。同样,灾难也全球化。如南亚海啸,受害的包括四十多个国家的游客,动员了二战以来最大规模的军舰去抢救,全球大救赎,所以纽约时报有文章说,全球化不仅共享利益,也共同承担痛苦,灾难的全球化,所以现在是一个患难与共的地球村。我们不仅是炎黄子孙,也是人类共同祖先的后代,我们不仅是一国的公民,也是世界的公民。所以人类越来越要突破狭隘的民族意识,树立地球公民的世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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