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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何信仰?

  然而,继承这样一笔法制的本土资源,对法律人来说,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任务,它需要很高的技巧,更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责任。在这条路上,布满荆棘藤蔓和暗流险滩,稍不注意,法律人就要背负数典忘祖的骂名。因为,我们面临的社会,是高唱着向权利时代进军的社会,是从闭关锁国,以计划经济为主导到全面对外开放,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社会。关起门来搞法律已然不可能,中国正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分子,并承受着国际游戏规则的挑战。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是以自觉自信的姿态积极融入,并发扬我们传统的优势,还是不自觉被动的卷入,把西方的一套法律机器照单全收,搬回中国?“这是一个问题”。用苏力教授的话说,对法律人,对民族来说,挑战已经到来。
  不得不承认的是,无论中华文明曾经如何辉煌,但这一百六十年来,它正经历着空前巨大深刻和剧烈的裂变。在这百年熊熊燃烧的变革之火中,包括法制文明在内的中华文明理应如凤凰盘涅一般重获新生,走出以往的困局。我们的确应当全面反思百年的是非成败和利弊得失,如果说法律人在这场变革中的任务是上文所述的对法制的本土资源批判、继承和扬弃的话,那么,更为重要的一点我想还应当加上“会通中西、开启法智”(法律的智慧,而不是法律或者法律本身),通过具体实事的圆满解决来发现法律的规律,推动制度的建设,实现民所以为民,人所以为人的“权利”。“使法律面向现实的人的生活,从其生活的现实当中来研究法律和法学,既是法学发展之路,也是法律真正繁荣之途。”⑨ 或者我们仍然有理由珍视自成一体的法言法语、法律思维、法律逻辑体系和法律概念大厦,但那不应当是我们和民众相割裂和疏离的理由。
  “法律人”是我们骄傲的称号,民族已经将重要的职责降临于斯。中国不仅需要一批像柯克那样敢于向国王说不的法官,需要一批像斯塔尔那样敢在总统头上动土的检察官,需要一批像林肯那样成为政坛领袖的律师,中国更需要一批像沈家本那样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修律大臣,需要一批像施洋那样深植自己于大众,为工人的一个铜板而献身的律师,需要一批像江平那样积极奔走于民间和官方之间,为民争利的法律教育家。也唯有此,中国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和信任,中国的法治才会最终形成。
  
【注释】  ① 参见黄文艺:《法律家与法治》,载张文显等主编:《法律职业共同体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13页。
② 参见黄文艺:《法律家与法治》,载张文显等主编:《法律职业共同体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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