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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宪政的决断——解读2004年的宪法修改

  严格考究起来,政党“代表先进生产力”或“代表先进文化”,这种说法讲不通。若从宪法学的视角来做具体明白的解释,“代表先进生产力”是说或应该是说:主权者要代表和保护那些能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和国家财富增加的阶层的利益或意志,要代表纳税者或有产者的利益或意志;与此同时,主权者还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二个代表是“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文化是包罗极广的概念,是复杂丛结的整体。[11]“代表先进文化”的意思似乎是:共产党更明确地强调,它要代表知识分子的利益或意志,因为知识分子是文化的最主要的担当者;而在此前,知识分子只被看成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读者要警惕:这世界存在客观普遍正确的道德诫律,但却不存在客观普遍正确的文化。文化有种类和内涵的差异,但却很难笼统说它有先进落后之辨。东西文化,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文化,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爱国主义和自由主义,不能简单用先进和落后来标签。各种文化其实互有优劣,需要宽容、交流和共存,而非革命和斗争。某文化若企图成为绝对排他的文化,任何文化都将死亡。
  在新时期,主权者立志要代表有产者、知识分子、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或意志。其实,知识分子和有产者也是最广大人民的一部分;今天的人民的含义,已空前地扩大,它不再以“姓社姓资”为分界,也不再纯粹局限于传统的劳动者,还包括新时代的建设者。现时代,共产党已不再是革命党,而是执政的主权者,它的行动不可能只代表某唯一阶层或阶级的利益,而是秉持服务全民的主旨,协调和平衡若干种利益;其实,欧美的现代政府,也粗略代表这三种利益。因为要代表先进生产力,共产党像私营企业主等打开大门,第十九条修正案把“社会主义建设者”作为统一战线的一部分;因为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二十三条修正案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 三个代表和建设者的统战:变革国体
  “三个代表”是共产党在新时期、尤其是“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的历史关头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共产党在中国是事实的主权者,国体是指各阶级或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国体的本质取决于统一战线的具体构成。82宪法规定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农联盟,实质上是统一战线的成果。毛泽东在1939年曾说:“中国无产阶级应该懂得:……要胜利,他们就必须在各种不同的情形下团结一切可能的革命的阶级和阶层,组织革命的统一战线。在中国社会的各阶级中,农民是工人阶级的坚固的同盟军……”。[12] 统一战线“是指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包括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简要地说,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13] 统一战线界定着 “人民”的范围;在中国,国体理论主要是统一战线的理论。
  “三个代表”是国体理论的新丰富新发展。这首先体现在《党章》(这是中国头号根本大法)中。十六大修改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不只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还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允许“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加入共产党。为谋求宪法根本条款的稳定,也为了谋求与保守政治力量的妥协,修宪者并没有直接修改宪法一条,但宪法修正案第十九条则特意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社会阶层,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科技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规定为统一战线的新政治力量。经过这些调整,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得到一定程度的贯彻。这标志着共产党的构成的日益多元化;共产党已彻底从观念上摆脱阶级革命党的形象,摆脱对意识形态教条的狂热迷信,开始向为全民谋福利的稳定平和的执政党过渡。
  在现今中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的财产逐渐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的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14]这也就是说,绝对的无产阶级的数量已经很少,即使还有,也未必就是如此先进以至于可对有产者实行专政,这不仅不合三个代表的思想,不合发展变化的现实。人民早已(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就指出)由“有共同利益甚或信仰的阶级联盟”转化为“受特定民族国家的政府管辖的人群”,人民与敌人的划分也已很荒谬。人民民主专政,应该主要是人民民主,专政也应该主要是对违法者的惩戒,其对象只是极少数危害社会者。如此来看,谁又能否认,欧美宪政国家也是人民民主专政呢?
  这些党章和宪法的变动或修改,使82宪法有自相矛盾的地方。82宪法序言依然说,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但是,这些矛盾无可厚非,因为,立宪和修宪都是政治,而政治则要讲究妥协。英国宪法矛盾(如关于女王的规定)地近乎荒唐,但谁又会因此而指责英国的宪政呢?
  (三)用“代表制民主”成全“三个代表”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曾被郑重庄严地决断,也曾被多次重申,被写入党章和宪法,但在一个商业和经济胜过教条和狂信的年代,再神圣的誓言也无法激起人的想象,引发人的行动,诱惑人的忠诚。“我们党始终要”做到三个代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要求”;成全这些理想的最重要举措是通过常规法制来实在地贯彻“三个代表”的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内在而必然地要求采行代表制民主。三个代表,归结到一点就是,作为事实主权者的中国共产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或意志。主权者把自己和人民的关系界定为代表者和被代表者的关系。这种关系并不是靠代表者的单方宣告便可确立,否则便违反代表概念自身的逻辑,便是不把人当人。它必须依赖具体的机制。尽管代表制的类型有很多,[15]但只有选举代表制才是最典型的政治代表制:代表者之所以是代表者,因为其职位经过特定的选举程序而获取,这是选举代表制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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