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从克法洛斯的话中引出正义,拿“有债照还”(331C)作为对话中的第一次明确的正义概念。这边有个问题,上一个“正义”英文用 righteousness ,这一个“正义“英文用 justice :right and fair behaviour or treatment ,从解释上看,justice 比 righteousness 多出 fair ,fair : treating each person , side , etc equally and according to the law , rules ; right : (of conduct , actions , etc )morally good 。这意味着 justice 不仅强调 moral 还强调 law or rule 。从英文的解释得出,justice比righteousness 又递进一步。Justice 接下来成为本书的主角,justice 才是本书正义的最终英文解释。
克法洛斯这个老者在引出正义之后,就去献祭上供了,他的儿子,年轻的波勒马霍斯接了他的班,接下去苏格拉底都是和年轻人进行对话,苏格拉底作为一个公众教师,意图当然不在于和老人辩驳,而是在于和年轻人辩驳之中让年轻人获得真正的知识,按照黑格尔说的是“他一有机会就引导人去思索自己的责任,…… 引导他们思索、确信并认识什么是确定的正当的东西,什么是普遍的原则,什么是自在自为的真和美。” (《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 P53 商务印书馆)上面说过“这个开端还有潜在的逻辑:神——老人——年轻人”(见上),神,老人,年轻人,这三者本身就是一个逻辑的层次。因此文本中波勒马霍斯才接了他父亲的班进行对话。苏格拉底和波勒马霍斯围绕“欠债还债就是正义”(331E)进行论辩。之后从卡克冬来的色拉叙马霍斯又提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338C)。尽管本卷最后苏格拉底说“对讨论的结果我还一无所获”(354B),但在论辩过程中,对波勒马霍斯和色拉叙马霍斯提出正义的定义进行辩驳是一条表面的线索,而在论辩之中有两条潜在的逻辑进程。如下:
一是,“正义是欠债还债”(332A),如何还债?准确说是还债给谁?以怎么样的方式还债?波勒马霍斯的回答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332D),善与恶,友人与敌人这样的对立关系便有了价值判断,善与恶是对人的判断,所以“善与恶”附从于“友人与敌人”,那么问题就变成如何判断友人与敌人?对于这一判断,很容易“把坏人当成好人,把好人当成坏人”(334C)。这是我们无法用表面判断的。如果让对话陷入友人与敌人的判断之中,对话将会陷入僵局,因此,对话从这一表面判断跳出来,得出“伤害朋友或任何人不是正义者的功能”(335D),因为“正义是一种人的德性”(335C),这是一个巨大的飞跃,把正义和人紧密结合在一起。“正义是一种人的德性”准确说是“正义是一种人之所以为人而应该具备的德性”,这是一个应然的判断,也即我们今天称之为自然法式的判断。如果从行文看,得出“正义是一种人的德性”的逻辑前提是不充分的,行文并没有也无法有能告诉我们为什么正义是一种人的德性。所以这个应然判断是一个悬置起来的判断,并没有进行形式上的逻辑推演。黑格尔说“苏格拉底提出问题的主要目的不是别的,乃是要从我们的表象经验中的特殊成分引导出朴素地存在与我们意识中的某种普遍的东西。”(《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 P58 商务印书馆)从“欠债还钱是正义”到“友人与敌人的判断”,再到“正义是一种人的德性”,推导过程中苏格拉底还举了很多的具体例子。这可以印证黑格尔的这句话,这才是这三者能进行推演的内在逻辑。再往下,苏格拉底又得出“正义是心灵的德性”(353E)。黑格尔说“苏格拉底讽刺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能使抽象的观念具体化,使抽象观念得到发展。”(《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 P55商务印书馆)就是在这种逻辑之下,高明的苏格拉底把抽象的“正义是一种人的德性”推演到较具体的“正义是心灵的德性”。第一条逻辑进程如何过渡到第二条呢。在336A中,苏格拉底认为“正义就是助友为害”是佩里安得等人或其他有钱且自以为有势者的主张。为何是佩里安得罗这样的人,而不是西蒙尼得、毕阿斯或皮塔科斯?原因在于佩里安得罗是暴君,而毕阿斯和皮塔科斯是希腊“七贤”人物。所以英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和历史学家巴克说“柏拉图用一个提法来总结这段论证,即,一个佩利安得这样的暴君或薛西斯这样的专制君主,必定已经‘根据对自身权力的强烈信念’而杜撰了定义——这一提法为把正义定义定‘为强者的利益’做了铺垫。”(《希腊政治理论——柏拉图及其前人》P218 卢东萍译 吉林人民出版社)下面过渡到第二条逻辑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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