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法院面对媒体应当理直气壮
李绍章
【关键词】铁路法院;公民诉权;理直气壮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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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法院面对媒体应当理直气壮
■土生阿耿(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
最近,我和我的友好同事、诉讼搭档张进德先生状告了铁道部、北京铁路局和上海铁路局。《新闻晨报》、《方圆法治》、《法制日报》、《北京青年报》等纸质媒体先后予以报道,并由热心记者撰写发表了采访稿。大量的网络媒体、中央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以及一些地方广播电台也纷纷对此进行了关注。一些报刊也登载了我们撰写的介绍或者评论文章,还有一些媒体表示愿意继续关注本案的进展。在此,我们把最衷心的感谢送给所有关注本案的媒体、记者以及所有的读者朋友。
这些媒体,都严格履行媒体责任,认真行使媒体监督权利,客观地报道了我们叫板“铁老大”的行动。对此,我和我的同事几乎是“来者不拒”,尽量满足媒体的采访要求,如实负责地向记者讲述事件的来龙去脉和进展情况。然而,作为我们去递交诉状的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面对媒体又说了些什么呢?
在今天的《北京青年报》的报道中会找到答案。昨天下午,该报记者孙爱欣在采访我之后,又采访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负责此案的上海铁路法院立案庭一位刘姓法官告诉记者,“李向媒体反映的情况中,有些是不准确的,不符合事实。”目前法院方面正在研究此案,不方便向媒体透露详情。这位法官还表示,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在9月18日以快递方式,分别向李绍章和张进德发出了通知,通知两人在9月19日下午14时到法院立案庭,就其所提出案件起诉问题,予以当面释明,但他们没有来。
这些是我首次看到法院方面在媒体前面就我们的起诉案件发表的意见。看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的法官还是接受了媒体采访。但就在上个月的这个时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就特别强调,法官应当慎言,未经批准,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律不应擅自接受记者采访,或在新闻媒体上对重大敏感问题发表议论。对最高院出台的这一规矩,暂不去评说。但单从出台的这个“院规”来看,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是不应擅自接受记者采访的。我不禁要生疑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的那位“刘姓法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究竟有没有经过“批准”?如果“未经批准”,就擅自接受记者的采访,这岂不违反了最高院的“慎言”要求以及“不得擅自接受记者采访”的命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