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林业法律及政策在基层的适用”

  由于经济落后,西部在招商引资方面的台阶比东部低了很多,一些在东部不能建厂开工的企业把资金转向了西部,一方面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又可以肆无忌惮的进行低成本高污染的生产,大发不义之财。污染特别严重的企业,例如贵州正大实业有限公司,他们生产的硫酸而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是造成林场场部附近树木枯死的主要原因。由于正大企业离林场场部(我们住的地方)很近,从我们到林场然后离开林场那几天的时间里,正大企业的大烟囱就一直在冒烟,白天排烟量比较小,一到傍晚排烟量就明显增多。
  当地居民还告诉我们,不久前有很多饱受污染之害的当地群众聚集在正大企业厂部门口,要求正大企业停止污染,双方僵持很久,最后是县政府的大力维护,正大才逃此劫难。我们调查的当天走遍了林场周围的企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有企业在厂门口很明显的地方高高挂着一个牌子,“重点保护企业”,当时看到这个牌子觉得很奇怪,走进一看,颁发牌子的是中共龙里县委和龙里县政府,牌子颁发的时间为2005年1月。“重点保护企业”牌子背后包含着什么,是一种威慑?炫耀?地方保护? 还是内心的一种恐惧?看着这牌子,我们心里更多的是惊异和同情。
  龙里的环境污染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感到震惊,也许是第一次这么直面污染,我们感到一种冲击、愤怒和无助,法律对权利的保护在此时显得如此软弱无力,这是不可不说是法律的悲伤!
  大量事实表明,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和谐,往往会影响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如果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恶化,如果资源能源供应高度紧张、经济发展与资源能源矛盾尖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是难以实现的。龙里环境污染的现状让我们深深感触到了这一点。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形势相当严峻,一些地方环境污染问题相当严重。随着人口增多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还会更加突出。如果不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不仅无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也无法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由此必然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要科学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学会按照自然规律办事,更加科学地利用自然为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发展服务,坚决禁止各种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做法。要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资源的意识,以优化资源利用、提高资源产出率、降低环境污染为重点,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自然资源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要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抓紧解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在生态良性循环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要增强全民族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我们的责任任重而道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