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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与经济法的产生

  4、市场调节会导致贫富悬殊,两极分化。
  市场调节只能使富者更富,贫者越贫,这样就会引起诸多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是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
  5、市场经济会产生垄断。
  由于自由竞争引起生产集中必然导致垄断。权力集团和垄断势力入侵市场,会形成集团的无政府状态,加重经济失衡不稳定,爆发危机,使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还可能引起国际间的战争。 
  由于市场失灵,会导致各种社会矛盾的频繁暴发,和经济危机的连续发生。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经济危机频繁暴发,社会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1929年——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使不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遭到了重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纷纷考虑要放弃自由放任主义,而这时,以凯恩斯为代表提出的国家干预论成为了美国总统罗斯福干预经济“新政”的理论支撑,继而国家干预论的理论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继自由放任主义之后长期占统治地位的经济理论。
  由此可见,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时期发展到垄断阶段以后,市场中“看不见的手”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需要,要解决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运用政府在宏观山干预经济的手段,来接决垄断资本主义国家所出现的矛盾。由于政府介入了经济生活,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经济秩序,在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种以原有的法律无法解决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需要一个新的法律部门来调整,这就是经济法,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也就产生了。
  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经济法的产生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的产生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生进程是有所不同的。
  在建国初期,我国社会经济运行完全照搬苏联模式,实行高度的计划经济。国家通过行政手段,对所有产品都统一实行计划管理,从采购、生产到销售,全部按照国家计划进行,市场在经济运行中起不到任何作用。
  在1979年实行改革开发方政策以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不再束缚经济的运行,而是积极的鼓励和发展市场经济。市场在社会经济运行中发挥的作用与日俱增,原有的社会经济模式被打破。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保证市场在社会经济运行中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又要克服市场本身的不足,国家要在宏观上对市场进行调整和干预,这样,我国的经济法就顺应时代的发展,产生并迅速的发展起来了。
  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法与我国经济法的产生路径不同,甚至相反,但殊途同归,二者相反相成的过程揭示了现代经济法产生、形成的必备的共同因素是:市场经济基础性调节的“无形之手”与国家宏观调控的“有形之手”同时存在,相互作用。两类现代社会在它们发展过程中都曾走向极端,资本主义是放得太大,不得不管,而我们是管得过死,不得不放,而经济法正是适应这一需要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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