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条约是第一个承认土著人在收集文化知识过程中的重要性的国际条约,同时它还认为土著人在其中应获得利益。TRIPS协定需要改正从而符合CBD,没有让美国承认该条约是对土著人知识与利益的漠视。
2.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也许会比专利权给土著人提供更多的帮助。商业秘密所要达到的标准并不像
专利法规定的那样复杂。商业秘密的保护并不需要某一政府申明认可才能生效,只要范围不为公众所知,商业秘密就能为其提供保护。只要发明者保守秘密,贸易秘密就允许发明者掌握秘密,而不是专利权法那样规定一个的权利期限。要得到商业秘密的保护必须满足以下标准:第一,信息必须具有秘密性;第二,因为其具有保密性,所以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第三,如果一个人宣称享有商业秘密,那么他必须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以保证商业秘密的秘密性。
与专利权法相比,商业秘密的标准则的门槛较低。第一,在秘密性标准要求持有人知道信息是保密的,并因此采取谨慎措施来保证它的秘密性,这一要求并不是绝对的,只是希望持有人能尽合理的努力来保守秘密;第二,法院有权以公众接受的方式来解释商业秘密的价值,诸如,发现其很有潜力,或者意识到它可以创造出更多的商业价值。第三,持有人有提供盗用商业秘密的责任,但如果权利人已经证明了盗用行为,那么举证责任就转移到被告方。商业秘密保护的另一个积极方面在于,对于被盗用的信息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如申请禁止令、赔偿损失、惩罚故意盗用行为等等。相比专利权法而言,商业秘密能为土著人的文化资源提供更好的保护。
3.执行
专利法的公共政策
在专利权法的专利有用性下,一项发明如果是非法的或不道德的,则不会被授予专利。美国专利商标局最近利用道德实用性拒绝授予与人和动物细胞相关的发明以专利。法院在解释发明的实用性要求时,将不道德的发明排除在专利之外,“应成为公平的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的好的政策”。通过对政府施加压力和提高国际组织的公众意识可以使法院和TRIPS认可土著人文化资源的有效性。公众也会揭露生物开发者的非法盗用行为。
4.重新界定知识产权法以平衡知识产权与土著人利益
重新界定知识产权框架,并将土著人纳入知识产权框架内。对于“新颖性”的要求可以使之溯及既往。TRIPS可以增加实用性的要求,并规定带来利润并不是检验植物新品种实用性的唯一标准。政府可以鼓励并教育土著人在其领域内对于他们的文化资源采用商业秘密保护方式。这一解决方法的重点在于土著人也能参加重新界定知识产权框架的过程。他们需要决定怎样才能更好的保护他们的文化资源。土著人应当参加国际论坛以便制定出更合适的知识产权法,土著人应当有权决定他们的生存是否受到威胁,土著人可以通过法律援助和法律学校支持来获得教育和保护。
土著人文化资源市场的开放,加剧了金钱同政府支配土著人能力之间的不平衡。另外,土著人无法进入国际论坛,使他们处于无助的状态,因而将会失去决定他们文化资源归属的权利。为了土著人能够自己决定他们的未来,专利权法应当将他们看作是发明人而赋予他们权利,而不是给它们根据西方人运用双重标准所定义出来的发明的专利权。土著人需要了解怎样保护他们自己的信息,例如商业秘密。TRIPS中应当包括生物多样性公约中所规定关于保护栽培和生物多样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