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律服务的国际化
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多元化开放。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发展时间短,从业人员少,服务范围及深度远远不能达到一般发达国家水平。可以说以二十年的中国律师历史去跟国外存续一、二百年的律师所相比还是个婴儿,在法律服务的能力、水平、经验及制度和文化建设上中外律师差距甚大。中国加入WTO后一年内将开放法律服务市场,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地域和数量不再受限制。按照WTO的规则,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可以其已获得的允许从事律师业务的国家/地区的法律业务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法律服务市场的放开会使中国国民和业内人士的法律服务意识更快地成熟。依我个人的观点看,有节制分步骤地开放则是留给中国律师的快速成长的空间。多元化地、完全地开放是势所必然的,但它要经历一个从不完全竞争到均衡竞争的市场发育过程,直到实现法律职业化和法律共同体化。
中国律师的边缘化倾向。到2001年中国执业律师只有十万人,多数在各级法院从事民事、刑事诉讼代理法律事务;少数从事如咨询、公司证券、房地产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按人口计,每一万中国人拥有不到一位律师。市场开放的直接结果是:大量的与外资相关的非诉讼业务会被经验丰富、技术熟练、服务到位的外国律师拥有,大量的外国律师会随着他们拥有的强大客户群跟进至中国。中国有关政府部门亦颁布了一些外国中介机构强制性业务,如证监会规定,外资会计所要对上市公司补充审计等。相关外商优惠政策如税收、跨境与境外消费等亦助长了外国律师、会计师的竞争力。中国律师人数少,律师所规模小(平均每所不足10人),素质技术和经营水平相对较低,管理上多为手工合作型AA制,难以在非诉业务服务上与外国所竞争;国家诸多政策又加以限制,如不能开外汇账号,使外国客户在付费、退费上面临困难与不便;有关部门把证券、招标、改制等律师业务人为分割,限制律师从业数量等,使本来弱小的非诉业务更趋于疲弱。这些限制如不取消,不但中国律师不能跟外国律师公平竞争,就连他们已经从事的业务领域和范围也会被缩小、挤出,从而走向边缘化。一些中国律师将被迫退出经济最发达、服务量最大、收费额最丰、服务技术质量要求最高的那些主要地域和领域,退到市场经济的次要业务领域,退到城市社区,退到基层农村,尽管尚能衣食。曾有一外国律师同行在中国的一次WTO研讨会上阐释了中国律师仍有"地区性法律服务份额的见解",也正是这一边缘化的写照。
中外律师的竞争与联合。曾有人戏言,出2000万美元就可以买断中国律师。是也,孰也且不论,但中国律师确实面临着重大的激烈竞争,包括与中国律师的竞争,也包括与外国律师在品牌、业务、法律服务资源以及人力资源方面。我们满腔热情地支持那些致力于中国律师事业敢于竞争、善于进步的律师同行携起手来投身竞争迎接这种理性的挑战!由于中外律师的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优势,在竞争中往往伴随着服务质量的提高也伴随着资源的互动和优势的互补,竞争的过程亦可能是相互学习的过程,共同进步的过程;竞争的结果亦可能是联合的结果,双赢或共赢的结果。如果中国律师和外国已在华或想来中国发展的律师面临着共同的选择的话,那我们的选择是:立足中国、学习世界、固本强身、竞争合作。向外国同行学什么?作为执业律师从我们的亲身经验中感到,最需要学习的是外国律师的制度,其对律师职业的权利保障,对律师职业伦理的注重,对律师职业精神和技能的建设与保持,对律师管理的科学与尽职以及对律师责任和职业操守的承担与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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