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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迷信”天地宽——写在《法治与“民主迷信”》一书读后

  而将小平同志归为“明确反对把民主制引入中国”则更是冤枉乎哉!邓小平确实反对照抄照搬西方式的民主,主张民主建设应该根据中国国情循序渐进的进行,但他从来不否认民主的价值和意义。事实上,就在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中,他不仅向委员们承诺“五十年不变”、“五十年后不需要变”,而且还告诉大家:“我向一位外国客人讲过,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 这难道就不是这位杰出的政治家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殷切希望”吗?如果我们真的关心中国的问题,就应该“比从前更加认真地对待政治领袖的著作,而不能为了增强自己理论的合理性、追求‘政治正确’而随意‘剪裁’”,更不能“仅仅为验证某个别国的成功模式而作适应性研究”。
  尽管存在上述不足之处,但潘先生所论之问题——“民主迷信”现象——却仍不啻为“振聋发聩”。常言道:“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作为一种政治理念,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信仰甚至“迷信”任何一种“民主”而不问其“出处”,但若是其作为一种价值观以及一种政体时,我们也势必过问选择它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必由。
【注释】  参见[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北京东方出版中心1993年版。
古斯塔夫.勒庞:《革命心理学》,佟德志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4页。
黄炎培:《延安归来》,转引自李步云:《关于依法治国的几个问题》,载应松年主编:《法学专题讲座》,: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365-366页。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页。
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毛兴贵:《自由主义:普遍的抑或多元的?——读<自由主义的两张面孔>》,载《书屋》,2003年05期。
参见马宝成:《政治合法性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
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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