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非市场经济”更多的是政治化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用政治手段加以解决。这就需要我国政府应开展全方位的外交谈判,不仅在与欧美双边贸易谈判中,积极争取对我国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认定,促使其在反倾销价格的认定中采取国内价格而不是替代国的价格,而且要在WTO多边贸易谈判(特别是针对WTO反倾销规则改革的谈判)中,将反倾销调查中“非市场经济”问题纳入多边谈判的范围之内,在提出我国的主张的基础上,联合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推动对现行反倾销制度的改革,反对欧美滥用反倾销行为。
2、我们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
从上面我们得知,市场经济地位的获得更多地由“政治决定”而非“经济决定”。作为一个有力的筹码,欧美等发达国家是不会轻易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作出让步的,中国也许面临的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斗争,因此,中国在应对国外反倾销的过程中,不应对“非市场经济”做较多的纠缠。如果中国太过注重,甚至过分渲染这,或者将其上升到国家形象与国际地位的高度,就难免会使别人将这个问题作为一张牌来打,将主动权完全交到别国手里。要知道,世界上并不存在统一的“市场经济国家”标准,美国和欧盟对中国提出的要价便有很大的差异。从上面我们所说的俄罗斯的例子中就可以看出,我们在“非市场经济”问题上面临的将是政治的考验,而政治问题的解决并非朝夕之间就能办到,其中存在许多变数,当然也不乏大的政治转机,但是,就目前来看,中国要获得完全的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同还很难,所以,我们在应对国外反倾销时,不应过多的在这个问题上花费精力,而应该把它作为一个长期的政治任务对待,慢慢消化。此外,针对欧盟及美国对中国企业所提出的申请市场经济地位的标准这一有利情况,我们可以化整为零,以产业为突破口来解决“市场经济”待遇问题。据欧盟提供的数据,在欧盟近几年对中国企业提起的反倾销调查中,中国企业提出 “市场经济地位”申请的成功率,由 1999年的6%上升至 2002年的62% 。
3、“非市场经济”问题的解决并不能从根本上使我们摆脱贸易困境
“市场经济地位”的获得,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出口中的所有问题。中国遭遇国外频繁的反倾销指控,并不仅仅因为中国企业真的存在倾销,而只是起诉国与中国经济竞争的一个有力的手段,而“非市场经济“问题又是一个“杀手锏”,它们只是为了达到遏制中国贸易的目的,即使中国得到的市场经济地位,对方还可以使用反补贴、 保障措施这两种救济手段来保护自己产业免受外来冲击。此外,包括卫生、检验、检疫等在内的各种技术壁垒,也可能被国外利用从而对我国出口造成较大制约。上述手段,就影响我出口的程度上看,未必小于反倾销;而有的手段的启动程序,则比反倾销更为简便。特别是在当前国际上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如果国内企业不努力提高出口竞争力,即使我国取得了“市场经济地位”,企业出口遇到的各种障碍不仅不会减少,反而可能会增加。因此,我们现阶段的问题不是能否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能否减少国外对华反倾销,而是如何从根本上使我们摆脱贸易困境。在日趋激烈的世界经济竞争和各种贸易保护中,我们在积极防止、应对国外反倾销时,另外,一方面要联合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积极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另一方面,要从根本上解决国内企业在反倾销中的不利处境,关键还在于改变目前对外贸易秩序失范和行业协会缺位的现状。
总之,“非市场经济”问题是困扰我们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大问题,这一问题由来已久,在实践中,它更多地表现为政治问题,这就需要我们积极开展多方面的外交活动来积极改变国外对我国的“非市场经济”态度,并在这一问题上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它的轻重急缓有个正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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