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上述总体思路的认识,将带来对市场细分的观念变化,房产的买卖、投资、建设都是为使用服务的,而使用普遍是属于消费行为,无论是生活消费还是生产性消费,从租赁市场和买卖市场功能的区分来看,租赁市场更倾向于属于消费市场,买卖市场更倾向属于投资市场,租赁市场更能直观反映供需矛盾。
从一般消费者的房产购买行为来看,购买的目的是使用,一次性购买为的是长期消费,而一次性支付能力有限,分期付款购买与租赁使用有异曲同工之效,而贷款购买再分期偿还贷款与分期付款购买也是殊途同归。在这里不难看出房屋的购买与投资在性质上并无二致或根本性的区别。
只有在消费市场不发育的情况下,消费者才不得不到投资市场上去采取投资方式来满足消费需求,就像只有种粮才能吃到粮,只有织布才能穿到衣一样。而当消费市场发育比较完善的情况下,消费行为在消费市场上就可以得到满足就没有必要再到投资市场上去采取投资行为来满足消费需求,到投资市场上去投资属于市场条件下有投资需求的人或以投资为职业的人从事的活动,不仅需要资金上的支持能力,也需要专业知识和素养,一般来说不普遍适合于中低收入人群。
在观念上区分消费市场和投资市场具体的方法就是对房屋市场的租赁行为、购买行为进行市场细分,把消费需求的一次性购买与长期租赁等效起来,把投机需求的买卖行为与投资行为等效起来,就不难理解消费市场和投资市场功能的区别。
确立房产租赁市场的中心地位,就是确立用消费需求来引导或制约投资需求的原则,就是确定生活是生产的目的、生产是为生活服务的工具的市场功能,就能最大程度的避免投资需求掩盖消费需求而带来的市场紊乱,从而保障使用价值决定价格变动的价值规律在市场中效能的正常发挥。
房产作为社会财富的积累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在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下,房屋的保有量增加速度与人们奢望的要求总有一段距离,房产租赁市场的发达能使现有的房屋得以充分利用,使所有可能进入房产租赁市场的现房都能进入租赁市场或者都能进入租赁市场的价值评价体系,将最大程度地减少房产资源的闲置浪费和效用损失。
强调租赁市场并非排斥买卖和投资市场,而是强调租赁市场对买卖和投资市场的引导作用,这种引导作用在于使买卖和投资更具有理性,在于使生产的目的性更强。
强调租赁市场是因为我国的房产租赁市场不够发育,至今没有出现像样的以房产租赁为经营主业的专门企业就是一种最直接的证明。
从住房消费的具体行为来看,租赁是获得房屋使用权最便宜的方式,如果连租赁费的支付能力都没有的消费需求,则只能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救济中满足,这种满足也要占用供给资源,才是政府保障的范围,如果将政府保障的范围扩大到购房或建房等带有投资性质的领域,将使这种保障成本加大,效果也难以理想,这也是经济适用房制度的根本缺陷。
发展以房屋租赁为中心的房屋交易市场的总体思路确定后,围绕这个总体思路的具体方案建议应当包括和并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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