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问题
吴元明
【摘要】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问题的解决,只是社会发展诸多问题中的一个方面,必须结合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寻求解决方案,任何与社会发展总趋势不相吻合的方案都难以具备实施的可行性。
结合民主与法制的进步,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提出粗浅的建议性方案
【关键词】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深层变革,民主化,法制化,市场经济的根本在于法制,社会全民契约,以人为本
【全文】
前 言
中国正处在一个亘古未见的历史性变革时期。已经发生的变化令我们来不及感慨,就要面对充满希望和挑战的新变化。变化和变革是当前形势的主旋律,高速的发展固然是一种变化,更重要的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积累的经济基础已经影响和正在变革这个社会的上层建筑。
充满变数的发展所带来的深层变革就在我们面前,这是我们研究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问题必须充分考虑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变化趋势,也包括人们的观念、情感、社会意识已经发生的变化和即将发生的变化。
在未来屈指可数的若干年内,民主化将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最突出的新动向。经济领域内的法制化将成为这种民主化的具体体现。中央政府推出的法治政府十年规划,将使各级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政策根据法制的原则更为程序化和透明化。
市场经济的根本在于法制,健全的法制不仅存在于纸面和书本上,而且植根于最广大民众的内心,落实于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中,有着信念和体制制度的保障,使每个社会成员对其充满信心。
法制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全民契约,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民主化的成果体现。是人们从追求理想的平等转向追求发展成果分享的平等,进而转向追求发展机会的平等中,逐渐认识和不得不利用的工具。法制的建设过程就是民主化的进程。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以及所带来的政治体制的变革都将集中体现在法制建设的进程之中。
“人是国家及社会制度的中心,人不是为国家和社会制度而生存,而相反国家及社会制度是为人的更好生存而存在,不论立法、司法、行政管理或道德等其他一切社会规范,都是为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和人的尊严而存在的工具”[1]。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问题的解决,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关系社会稳定、基本人权保护、发展成果分享的政治问题,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组成。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万科公司在新修订的《
公司法》即将实施之际就勇敢地以这种方式“承担社会责任”(新《
公司法》第
五条),值得社会各界赞赏和以实际行动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