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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信息论与商标保护理论

  四、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有效通信的条件及障碍
  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通信系统存在的目的无疑是有效通信。根据通信理论,为了保证通信效率,首先必须保证通信系统信源的剩余度要小。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通信系统中,生产者是信源,其剩余度是商品信息的稳定性,生产者的商品质量等信息越稳定,信源信息的概率分布就越均匀,信源的剩余度就越小,通信效率就越高。反之,则通信效率就越差。商品信息的稳定性即信源剩余度的大小是市场上有信誉不同的商标存在的主要原因,为了创造一种信誉较高的商标,不仅需要较高的商品质量水平,同时商品的质量水平一定要保持稳定。这就是中式餐馆不像洋快餐那样容易形成驰名店的根本原因。总体而言,中餐在色、香、味等上要比洋快餐占有上风,但是由于中餐制作上的非标准化,它很难形成统一的品牌,形成驰名店,而洋快餐的生产的标准化保证了商品和服务的稳定的质量水平,所以才产生了“麦当劳”、“肯德鸡”等名牌快餐与名店。信源的剩余度要小即商品的质量等信息的稳定性强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有效通信的首要条件。
  其次,生产者要把其商品的信息逐步地赋予给某一具有显著性的商标标记中,使其商标逐步成为有信誉的商标,成为与信道匹配性较好且又能够承载商品信息的信号或符号。
  第三,要保证代表某种商品的信息的商标能为消费者所熟知,即它能够成为消费者的知识,这用通信理论的术语来讲就是确保信源与信宿在信号信码上的一致,即生产者和消费者均认为该标记代表该商品。
  上述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有效通信条件中的第二、三两方面,即商标成为商品信息的代表和消费者的知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有着紧密的联系,而且是同步达到的。在这里,商标成为消费者的知识更为重要,因为是消费者而不是其他人根据其所获得的商品信息决定是否购买,生产者之所以要将其商品的有关信息“附载”在商标标记中,其目的就是让消费者通过该商标标记认识或了解其生产的商品的信息。
  与一般通信系统一样,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通信同样有噪声,其噪声也分为内噪声与外噪声。内噪声一般包括:商品信息的稳定性,如商品的稳定的质量水平的信息;信道本身的缺陷,如生产者选择的广告媒介的有效性,如报纸的发行量、专业性等;商标标记本身的不确定性。如商标标记的歧义性,即除了能代表某种商品外,还有其他含义。这些只能设法减少但无法消除。因为无论商品的质量水平多稳定,也无法保证所有商品完全一致,即信源总有一定的剩余度,零剩余度是不可能的。信道的容量也不可能完全恰如其分,过小会影响通信的效率。编码和译码中也不可能没有剩余。如报纸的宣传不可能完全准确,商标不可能没有商品信息以外的其他含义。如长城牌计算机的商标标记是“长城”,“长城”就是这种计算机的代表,但是“长城”同时还代表东西长约一万里的砖石所做的城墙。外噪声则是指外来的干扰。如其他相同或相似商标在同类、近似以及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就是一种外噪声。外噪声是可以避开或削弱的,这也是商标保护的理论根据,下文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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