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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之道:内地与香港

  开放程度。开放程度低下也许是制约内地大学在国际教育竞争中出类拔萃的最大瓶颈。香港的大学通常是在世界范围内选任教授以及管理者,同时在知识的向度上,也多以西方为取向目标。大体上,大学的语言以英文为主流,这无疑便利了国际间知识与思想的交流和信息的传递。同时,由于处在一个个人自由得到法律严格保障的社会里,大学可以很便利地获得世界各地的各种资讯。例如,那里不会有哪个网站被屏蔽,书店里销售着来自各国的学术和其他书籍,在通常情况下也不会因为某个课题被归类为“敏感问题”而不允许召开学术研讨会。我们这里的情况就很不同。说来难以置信,在北大这样的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相号召的学校里,教授们上网还受到校园网关的严格限制,上域外网站既费用不菲,又处处受阻(当然,屏蔽网站的不是大学)。前一段时间,我很想对于美国主流媒体对于中国法治改革的报道(例如,《纽约时报》刚刚获普利策奖的系列报道)作些分析,都是,市面上既买不到这类报纸,上网查,每一个相关网站都打不开,可谓一筹莫展。在这种环境下,大学能够成为一流,那才是咄咄怪事。
  学术自由。学术自由指的是教师和学生在免于法律、机构规章以及公众压力不合理干预或限制的情况下从事教授、学习以及探索知识和进行研究的自由。在教师这方面,学术自由包括可以探讨任何引起他们求知兴趣的课题;可向他们的同事、学生以及公众发表他们的成果;可以出版他们搜集的资料和研究的结论而不受限制和审查;可用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教学。内地与香港之间在大学学术自由空间方面的差异也许可以通过发生在2000年香港大学的锺庭耀事件清楚地显示出来。
  私立大学。与西方国家的情况不同,东方国家的一流大学通常多为国立或公立大学,但是像日本、韩国以及台湾、香港都有很具活力与个性的私立或教会大学,例如早稻田、延世、东吴等,它们可以发展独具特色的教育模式,可以在一个平等的平台上与国立及公立大学展开竞争。这种教育的竞争格局本身就促使国立大学不敢松懈,积极进取,否则便会受到来自民意机关、舆论以及纳税人的巨大压力。其实,在1952年之前,我们也有相当好的私立或教会大学。在法律教育界著名的“南东吴,北朝阳”,东吴大学是教会学校,她的法学院在三四十年代乃是整个东亚最好的法学院;朝阳学院是私立大学,在法律教育上也是成就卓著。另外,还有著名的私立南开大学、教会办的燕京大学等等。但是,1952年院系调整的结果,私立全改国立,教会大学一律停办,大学都成为国家所有,至今仍然没有一所真正的正规私立大学。在这样的环境里,大学之间又如何开展竞争?没有了竞争,想办一流大学最多也只能是知其不可而为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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