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S的481号等四项专利的权利要求都使用了“反复地实际上同时激亮”这样的短语来描述二极管显示方式。地区法院解释说:“repeatedly”的原义指“repeating”(重复),这里指重复(发光)频率很高以致于观察者实际上只能看到复合色光;“substantially simultaneously activating”为在某一时间段的一定时间,两个独立的二极管灯同时亮着(on)。
Telegenix公司诉称,由于地区法院不适当地分隔了副词“substantially simultaneously”的意思,地区法院错误地将该短语的意思解释为,二极管仅是“同时亮着”而不是每支二极管“实际上同时”“开始闪亮”
TDS公司辩称,“repeatedly”在短语中是一个关键词,它是个专业术语,因为该发明在“刷新阶段”或“重复阶段”重复闪亮光源,由于“视觉停留原理”,人在这一短暂时段不能察觉光的闪烁。TDS称,由于专业人士都理解这一权利要求指的是不同颜色的光源在刷新/重复阶段的一定时间同时闪亮,并且人们不能察觉那个阶段的光的变化、脉冲闪烁,因此该领域内的专业人土不会将权利要求中短语“repeatedly substantially simultaneously activating the light sources”缩小解释为仅是二极管开始闪亮。
上诉法院认为,初审法院虽然正确地解释了“repeatedly”的意思,但对“repeatedly substantially simultaneously activating”整个短语的解释上存在错误,忽视了词语“activating”的通常含义。上诉法院于是参考了一本专业技术字典来确定“activating”的通常含义,美国《现代电子学字典》中对activate的解释是:“开始运行,通常是使用一种适当的启动信号”。
法院因此推定权利要求中使用的该词应具有这种通常含义,但该推定的成立,还须参考内部证据,以便确定内部证据中的用法是否与字典含义完全一致。法院查明内部记录中无任何证据表明权利要求中使用的“activating”有与字典意思(即“开始运行或开始点亮”)不同的其他含义。法院因此得出结论,通常含义的推定成立,该词语的解释应适用其通常含义。
TDS辩称“activating”可以作“亮着”(being on)解释。法院反驳说,虽然指示灯一旦点亮可以被描述为“亮着”,但权利要求并不是指灯的状态是“实际上同时亮着”substantially simultaneously activated),权利要求中使用这些词是指“实际上同时闪亮”这些灯,并且按照这个短语通常的含义,在所谓的“重复”阶段的一定时间,两个独立的二级管灯同时或几乎同时点亮。法院因此推翻了初审法院对该词的解释。接着法院使用“字典优先”的同样方法解释了其他8个争议的的权利要求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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