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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利益平衡——以著作权利益平衡制度为核心的解读

遭遇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利益平衡——以著作权利益平衡制度为核心的解读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rest balance in Internet Times:From the prospective of copyrights


郭剑寒;程博


【摘要】网络时代给著作权利益平衡制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从法理出发进行考量后可以看出,这样一种“三轨并行”的设计是著作权利益平衡制度应对挑战的可行进路:对原有制度进行结构性调整以解决传统作品领域的问题;在构建“许可授权机制”的同时引入“补偿法则”进行相互性调整以解决网络时代出现的新问题。与此同时,“知识鸿沟”的出现给著作权利益平衡制度提出如何在“知识共享”和“权利保护”之间寻求合理平衡点的问题也值得重视。
【关键词】网络时代;挑战;应对;著作权;利益平衡
【全文】
  一、网络时代著作权利益平衡制度的演化与困境
  我们正经历着数字版权和网络版权的时代。随着作品以更易复制的数字形式大量出现,传统的著作权利益平衡制度在经受前所未有的外在挑战和冲击的同时,也完成了自身的演化,即由仅在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进行利益平衡演化到在进行传统类型利益平衡的同时,还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利益平衡。
  与此同时,外部冲击的挑战性和自身演化的复杂性也使得利益平衡制度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境:网络发展带来的权利空间的扩大使得与著作权相关各方的利益要求开始扩张,在原有利益平衡已被打破而新型利益平衡尚未真正建立的情况下,利益平衡制度面对诸多网络情境几近失灵;面对大量新型纠纷,以合理使用制度中“合理性”判断标准为代表的利益平衡制度判断标准的模糊,导致在一些新型纠纷中利益平衡制度几乎被架空;“内存暂时复制”、“网络缓存”等新技术的普遍使用也使得利益平衡制度困惑重重;尤为重要的是,利益平衡制度的自身演化也产生了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如何进行利益平衡的难题。凡此种种,引发了一连串的问题:在网络时代,“合理使用”等利益平衡制度会不会消亡?如果不会,它们将如何回应网络时代的新挑战?[1]
  二、著作权利益平衡制度应对进路的法理思考
  利益平衡作为一种“机制”,是整个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目标和理论基石,是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应秉承的原则和理念,而这种“机制”的实现又少不了具体“制度”的作用。故而即使在冲击巨大的网络时代,利益平衡制度也不会消亡。同时,由于制度本身的弹性和韧度,在面对强大“外力”之时,利益平衡制度必然要回应以“应力”来维持制度本身的结构和功能,并促进著作权制度在新时代的发展。
  (一)法理考量:著作权利益平衡制度的应对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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