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司法平衡艺术理念之创建
朱直勤
【摘要】当前,现代司法理念的更新与创建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学者的极大关注,并为之进行追寻与探求。但是,关于“现代司法平衡艺术理念”这个命题,根据笔者所检索的材料来看,至今尚未有人涉足这个领域。其实,在审判实践中,大部分法官常运用它处理司法事务。鉴于“现代司法平衡艺术理念”对当前审判工作具有现实的意义,故笔者对这一命题进行深入探讨,先指出当前司法平衡艺术理念的现状,再进一步阐述树立现代司法平衡艺术理念的现实意义,最后就创建这一理念提出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司法理念 平衡艺术 创建
【全文】
一、现代司法平衡艺术理念的提出
当前,现代司法理念的更新与创建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学者的极大关注。他们站在法治的前沿,对落后的司法观念进行重新审视,提出了诸多具有现代色彩的新型司法理念。这种对建立现代司法理念的追寻与探求,无不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最高法院肖扬院长曾指出,“审判的目的在于解决对立的双方之间的争议,衡平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1近年来,群众因诉讼而上访的案件不断增多,其中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问题十分突出。另外,部分法院在执法过程中常遭遇暴力抗法事件。这些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已引起了党中央和最高法院的高度重视。以上之事,至少可以说明部分法院审判工作还很不到位,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其中原因固然不少,但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部分法院及部分法官司法理念陈旧,没有摆正自己的角色,把诉讼各方之间的矛盾,转移到自己身上。这可形象比喻为“引火烧身”。作为法院和法官,应该把诉讼各方之间的“火”,通过审判这一灭火器,使之熄灭。然而,部分法院和法官不仅未将这种“火”消灭了,反而引火烧身。
笔者认为,无论是法院还是法官,要改变这种难堪局面,必须正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反思,然后提出对策。其中关键是要转变司法理念,特别是要改变陈旧的司法理念,树立起“现代司法平衡艺术”的新理念。平衡是司法应有之义,而平衡必须讲究艺术。从某种意义上说,平衡本身就是艺术。因为,司法过程就是法官讲究办案艺术使诉讼各方利益和心理等保持相对平衡的过程。
然而,关于“现代司法平衡艺术理念”这一命题,据笔者所检索的材料来看,目前尚未有人涉足这个领域。其实,大部分法院和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常运用这一理念处理司法事务。至于这一理念的定义,笔者认为,其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的前提下,讲究办案艺术,并适当考虑诉讼各方合法权益和心理感受,公正、文明、高效地处理司法事务的一种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