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私法精神的主要内涵及现代意义

  4、倡导私法精神,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法治的根本要义在于权利保障,权力制约。具体而言,法治的根本要义在于:法律至上,宪法至尊,民权至重,民主为本,以法制权(力)并使权力相互制衡。私法精神内涵上就追求权利本位,制约权力,正符合了法治的核心要求。毫无疑问,现代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现代的法治国家必然要有私法精神作支撑,必然要呼唤和倡导私法精神。
  5、倡导私法精神,必然要求高度重视私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乃至优越性)的地位
  众所周知,民商法是传统的私法,体现着私法精神的丰富内涵。民商法是私法,是权利本位法,是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基本法。私法的基础地位,有两个容易理解的理由;一是我们法律体系中的诸多理论和学科,都是以私法理论及其发展为前提和基础的;一是我们人类生活的各个主面都与私法(民商法)息息相关。[16]英国著名法学家享利·梅因指出:判断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高低,只要观察一下民法和刑法在该国法律文化中的地位即可获知:大凡文明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其民法就比较发达,并且会在整个国家的法律文化中居于核心地位,与此相反,在文明程度比较低的国家,其刑法就特别发达,而民法相对萎缩。[17]
  也正如有学者认为:“民法典不管是在哪里,都是往被当作整个法律制度的核心”。[18]也正基于此,史尚宽先生认为“民法为众法之基。私法固不待言,欲治公法者,亦应对民法有相当理解,而后可得其真谛。 ”
  
【注释】  周克军 http://blog.sina.com.cn/u/1198630274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0031)
【参考文献】[1]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200。
[2]马克斯 "韦伯.文明的历史脚步——韦伯文集[M].上海:三联书店1988.179 .
[3] 马长山.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90。
[3]、韩忠谟.法学绪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38.
[4]、张曙光.法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43.
[5]、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第7册[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6]、沈宗灵.比较法总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94.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