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多年来的不断努力,IALL以积极举办各类专业研究班和学术研讨会而在更大的领域中和范围内推进了世界各国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科学的研究事业,从而也提高了自己在图书馆界与法律学科中的声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目前电子法律信息处理技术领域方面,协会的力量给予了决定性的作用,扩大了法律信息传播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增进了法律图书馆与现代信息技术界的合作,这种合作并不是放弃了它原有的宗旨,而是适应社会科学发展的需求。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工作成员在 IALL有充分的机会交流自己的发展计划与分析研究成果,通过直接的研讨实现本区域法律图书馆的合作,共同发展具有特色的、互相连接的电子数据库,最终取得各个成员馆共同的成功。在这里,不同地区的成员们还讨论与规划了可能性的国际协作发展的草案并使之逐步推进。实际证明目前IALL利用信息科学专题会的形式将法律图书馆与现代信息研究的最新发展相联系的方式被认为是区域内专业文献交流的最可靠渠道。
IALL的培训与研究报告有一部分获得自由结集出版,以便于在更多的学术范围内获得更好的效果,然而其它大部分报告的获取,只能通过在《国际法律信息杂志》或其他期刊中出版。IALL是图书馆联盟与研究国际联合会( Der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缩写为 IFLA )与其理事会的主要成员,上述圆桌会议的活动很大程度是在IFLA大会确定的框架内来配合展开。IALL主要承担了其国际间法律信息的传播研究活动,它通过各国间法律图书馆员之间民间组织的交流与联合,通过图书馆员、政府和国际性组织之间的信息连线,在不同国家之间、不同法系之间起到法律科学与法律文献信息领域的流通职能。
国际法律图书馆协会的理事会:
每届IALL的理事会由来自不同区域范围的8位成员组成,他们是协会成员通过提交的成员报告来推举确定,协会的理事任职为三年,目前的理事们来自于澳大利亚、德国、西班牙、瑞士、特立尼达、美国。理事会负责推选出一名协会主席与两名副主席,并推出若干工作秘书与联络员。到1994年为止曾担任过主席的人士列表如下:
1959—1962 (美国) William R. Roalfe
1962—1965 (美国) William B. stern
1965—1967 (英国) K. Howard Drake
1967—1968 (美国) Lewis C. Coffin
1968—1971 (美国) Lewis C. coffin
1971—1974 (联邦德国) Hans G. le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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