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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国家治理的责任原则

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国家治理的责任原则


蒋福财


【关键词】国家治理   国家犯罪  责任
【全文】
  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在进行国家治理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必须被国家及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所公认和普遍接受,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对国家及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适用于国家治理的所有领域和所有过程。
  概括起来,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八个:责任原则、不营利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原则、便民原则、不侵犯他国主权原则、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本文仅就国家治理的责任原则进行阐述。
  负责任,就是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要做一个负责任的国家恐怕就不只是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那么容易了,其中的艰辛与困难是客观存在的。要做一个负责任的国家,需要经过持续地努力才能做到。而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民主的、法治的、公信的国家,是一个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国家。而这样的国家,正是公民认同、支持和拥护的国家。但是,国家不一定都是负责任的国家,关键取决于国家治理行为是否具有责任性。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所进行的国家治理行为是以国家治理权力为核心,运用国家公共权力对国家资源进行调济,对国家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公民对于国家治理的希望寄托于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是国家治理的实际执行者,是国家公共权力的真实运用者。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所进行的国家治理行为要建立在公民利益的基础上,要以公民满意与否、国家治理秩序公平与否作为判断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所进行的国家治理行为是否尽责的标准。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要切实承担起国家治理的法定职责,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合法、合理、公正的程序,采取合法的国家治理行为方式,敢管,勇于管,管到位,不仅要完全履行职责,更要卓越追求国家治理的最佳效果。
  责任与公正都是法律的精髓,近现代的国家政治,首先就是民主的、公正的、责任的政治。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所进行的国家治理行为是国家政治活动的主要方式,必然要求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所进行的国家治理行为是民主的、公正的、负责任的国家治理行为,对国家,对公民,对国家治理秩序负责,对法律负责。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既是行使国家治理权的主体,同时也是承担国家治理责任的主体,责任与权力同在。国家治理权力的行使必须承担相应的国家治理责任,无责任便无相应的国家治理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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