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在理论与现实之间
陈小文
【关键词】白芝浩、
宪法
【全文】
一个德国法学家说,立法者只要改动法律的三个词语,全部的法学书籍就成了废纸。对于研究部门法的书籍来说,这句话并不是很过分。因此一部研究部门法的书籍,要想成为经典,历百年而弥新,必定是一种纯理论的、形而上的著作。然而,白芝浩的《英国宪法》却恰恰是“想要试图素描一部活生生的
宪法――一部处于实际运行和效力中的
宪法。”这样的一种学术努力,正如白芝浩自己说的那样,的确是“殊非易事”,而要成为百年经典,则简直是奇迹。白芝浩的《英国宪法》――1867年第一版,2001年“牛津世界经典丛书”仍在印行,跨越三个世纪――就是这样的一部学术奇迹。更让人称奇的是,这个学术奇迹是由一个非职业法学家创造的。
沃尔特·白芝浩(1826年2月3日-1877年3月24日)生于英格兰撒姆塞特的朗泊特(Langport, Somerset, England)。1848年22岁时获得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的硕士学位,他曾获得律师资格,但是并没有执律师业,就加入了父亲的银行业。他为很多杂志写过文章,做过《经济学家》杂志的早期编辑――他岳父是该杂志的创始人。他在金融方面很有见解,1873年,他将自己发表在《经济学家》上的11篇文章结集出版,名为Lombart Street ,这本书到1999年作为投资方面的经典著作仍在印行。他是第一个讨论商业周期的经济学家,他曾创立了一种非常独特的中央银行理论。由于这些经历,一篇资料说他的身份是English Journalist(编辑、记者)。另一篇资料说他的身份是19世纪的英国经济学家。但是两篇资料都没有说他是法学家。
由于白芝浩并不是一个职业法学家,因此他对英国宪法的研究完全摆脱了法学书生的学究气和迂腐气,纯粹是从一个热爱自己祖国的公民从日常生活中所感受的活生生的
宪法的角度来认识
宪法的。英国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国王对于一个普通公民来说是臣服的偶像。白芝浩热爱自己的祖国,因此他说
宪法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它的“尊严”――女王处在富于尊严部分的首位。对于一个公民来说,与我们日常生活直接打交道的是行政机关,因此白芝浩的《英国宪法》浓墨重彩的部分就是称道英国的行政机关――内阁的一切好处,尽管书中也有很大的篇幅论述立法机关――贵族院和平民院,但是这些论述都是围绕行政机关的效率来阐述的。因此白芝浩说,
宪法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它的效率――首相处在富于效率部分的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