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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在理论与现实之间

宪法:在理论与现实之间


陈小文


【关键词】白芝浩、宪法
【全文】
  一个德国法学家说,立法者只要改动法律的三个词语,全部的法学书籍就成了废纸。对于研究部门法的书籍来说,这句话并不是很过分。因此一部研究部门法的书籍,要想成为经典,历百年而弥新,必定是一种纯理论的、形而上的著作。然而,白芝浩的《英国宪法》却恰恰是“想要试图素描一部活生生的宪法――一部处于实际运行和效力中的宪法。”这样的一种学术努力,正如白芝浩自己说的那样,的确是“殊非易事”,而要成为百年经典,则简直是奇迹。白芝浩的《英国宪法》――1867年第一版,2001年“牛津世界经典丛书”仍在印行,跨越三个世纪――就是这样的一部学术奇迹。更让人称奇的是,这个学术奇迹是由一个非职业法学家创造的。
  沃尔特·白芝浩(1826年2月3日-1877年3月24日)生于英格兰撒姆塞特的朗泊特(Langport, Somerset, England)。1848年22岁时获得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的硕士学位,他曾获得律师资格,但是并没有执律师业,就加入了父亲的银行业。他为很多杂志写过文章,做过《经济学家》杂志的早期编辑――他岳父是该杂志的创始人。他在金融方面很有见解,1873年,他将自己发表在《经济学家》上的11篇文章结集出版,名为Lombart Street ,这本书到1999年作为投资方面的经典著作仍在印行。他是第一个讨论商业周期的经济学家,他曾创立了一种非常独特的中央银行理论。由于这些经历,一篇资料说他的身份是English Journalist(编辑、记者)。另一篇资料说他的身份是19世纪的英国经济学家。但是两篇资料都没有说他是法学家。
  由于白芝浩并不是一个职业法学家,因此他对英国宪法的研究完全摆脱了法学书生的学究气和迂腐气,纯粹是从一个热爱自己祖国的公民从日常生活中所感受的活生生的宪法的角度来认识宪法的。英国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国王对于一个普通公民来说是臣服的偶像。白芝浩热爱自己的祖国,因此他说宪法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它的“尊严”――女王处在富于尊严部分的首位。对于一个公民来说,与我们日常生活直接打交道的是行政机关,因此白芝浩的《英国宪法》浓墨重彩的部分就是称道英国的行政机关――内阁的一切好处,尽管书中也有很大的篇幅论述立法机关――贵族院和平民院,但是这些论述都是围绕行政机关的效率来阐述的。因此白芝浩说,宪法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它的效率――首相处在富于效率部分的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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