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策与建议
(一)从源头上预防,铲除非法职业中介和劳务诈骗存在的土壤。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修改之前,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严格执法,规范贸易公司进入市场的条件和程序,工商部门应当按照《
公司法》等规定,对申请公司登记从身份证明、出资证明、经营地址等多方面严格把关,使劳务诈骗分子办所谓的假身份证明、假出资的贸易公司难以得逞;劳动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检查,在目前劳务诈骗猖獗时期应当要求对劳动合同强制实施鉴证,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除,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和监督,劳务诈骗分子不能够取得用工指标、不能够使用标准劳动合同或者签定劳动合同后被劳动部门否决,要实施劳务诈骗将非常困难;加强招聘广告管理,杜绝虚假信息,用人单位要通过报社、电视等媒体和正规职介所、人才市场招聘劳务工要先经过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审批,等等。从源头上预防,才能够有效防止劳务诈骗。
(二)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建立有效的打击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非法职业中介和劳务诈骗方式众多,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建议召开由劳动、公安、工商、人事、租赁、城管、税务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对策,达成共识,以法律法规政策和职能为依据明确责任划分,各司其职,进一步明确分工,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以前有关会议精神,建立严厉打击非法职介和劳务诈骗活动的长效机制:把市政府要求成立的打击劳务诈骗活动领导小组落到实处,在目前非法职业中介和劳务诈骗比较猖獗的时期组建联合执法机动队,以上部门都要派一至二人参加,固定办公室、固定人员,统一上班,在近二、三年的时间内,在调查摸底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多次的专项打击行动,有接到投诉或者报案的立即出击,依法从各自职责和权限给予处理;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对不严格执法或者成为劳务诈骗分子“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对不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决定、对综合治理消极懈怠的单位和个人也要制定相关责任给予追究。只有建立有效的打击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执法程序和责任追究,才能够从根本上严厉打击非法职介和劳务诈骗活动。龙华经验、笋田派出所治理笋岗大厦的经验都充分说明,只要政府部门下定决心,非法职介和劳务诈骗就可以禁绝。
(三)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项公益宣传,引导求职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树立非法职介和劳务诈骗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
(四)尽早建立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广大市民的信用意识,对有违法犯罪或者违规的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够设立或者经营公司,是外来人员的不给予办理暂住证,不能够承租房屋进行任何经营活动,对他们信用的丧失要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
(五)公安机关与劳动、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包括案件移送、信息传递、资源共享等在内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合执法机动队只是为适应当前非法职业中介和劳务诈骗猖獗的临时性措施,从建立长效机制来看,规范公安机关与劳动、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在案件移送、信息传递、资源共享(如公安机关与工商部门在身份证查询方面的共享就可以防范劳务诈骗分子使用虚假身份证)等方面的程序才是上策,特别是应当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建立劳动、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