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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深圳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实施犯罪的特点、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完善建议

当前深圳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实施犯罪的特点、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完善建议


魏宇航


【关键词】增值税专用发票 犯罪 特点 存在问题 立法完善建议
【全文】
  一、当前深圳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实施犯罪的特点 
  当前深圳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实施犯罪最多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手段达到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如果两个行为都构成犯罪,按照刑法牵连犯理论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买卖真假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在深圳是较为突出和严重的涉税犯罪活动,不但涉案金额巨大,造成国家税收流失非常严重,而且呈团伙性、内外勾结的智能犯罪,犯罪的手法也层出不穷,给我市的税收制度造成严重的影响,我们将打击此类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涉税犯罪的重中之重,多年来先后侦破了一批重特大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如中央领导批办的“706”专案、“420”专案等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摧毁了多个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大团伙,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近几年来,我局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又先后侦破了“106”、“913”、“716”、“321”等特大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将注册成立虚假公司、为他人虚开、介绍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甚至是税务部门的内部干部等环节的犯罪嫌疑人一并抓获归案,在打击此类犯罪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现就我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的情况作个介绍,来探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点。 
  ( 一)犯罪数量多,涉案金额巨大,国家税收损失严重。 
  从我市公安经侦部门侦办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来看,涉案的金额非常巨大,动则价税合计上亿元,甚至是几十亿元,如侦办的“706”专案涉案金额25亿元,“420”专案涉案金额15亿元,“106”专案涉案金额24亿元,近两年的“703”专案、“913”专案、“716”专案、“321”专案等案件亦是涉及上亿元。这些还不包含许多无法统计的数额。 
  (二)团伙犯罪突出,犯罪主体呈职业化趋势。 
  从我市侦办的案件来看,犯罪分子大都是集团性质,其内部分工严密、产销一条龙,组成多个虚假公司,从成立公司、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领票、开票、中介公司到送票、收取费用都有分工,专人负责。如今年查办的“716”谢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犯罪嫌疑人谢某、陈某等组成的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以成立深圳市某某实业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为幌子,内部分工明确,老板负责联系受票单位、办税员负责和税务局打交道买票、打字员开票或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员负责开票及收取开票费等,分工非常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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