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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中国教育之命——从高等法学教育说开去

  授方中心的最突出表现就是扼杀受方的主体意识,强迫受方的主体意识,无视受方的主体意识。视学生为无物,视学生为客体,视学生为附庸。在授方眼中,学生根本就不是具有独立品格的人!在授方心中,学生根本就不是可以尊重、敬畏的对像!尽管我们的教育及教育者的初衷是良好的,但是在扭曲、倒错的思想观念的支配下,教育的结果是可悲的!可怜的!正如没有无因之果一样,治标更要治本。思维观念的转变不是口号或文章可以解决的。在复杂的社会背景之中,如下两个方面是与解决之道具有较为直接的相关关系的:其一,在计划体制下,权力本位,权力至上,学术权力化,教育权力化。授方 “驾驭”受方,授方 “塑造”受方。进入市场体制后,教育非权力化应该成为发展方向。随着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化,授方与受方将不再是处于教育资源垄断、独占状况下的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其二,整体教师队伍必将与时俱进,自身素质必将扎实、稳步地不断提升,新型的思维观念必将由个别的、“超前的”转化为整体的,适时的。
  学生中心论认为,学生是教育的核心,一切教育理念及方法均应围绕学生展开。一个基本假设:学生是具有独立人格、独立意识的社会主体。学生绝不是授方塑造的客体,绝不是以授方意志为转移的丧失自我的橡皮泥。授方所能作到的仅是引导、示范,绝不是强迫、压制。强迫的结果只能是逆反和失败,而且是两败俱伤。几乎覆盖全部课程的必修课与几乎占用一天全部时间的课程表就是授方主观意志强加于学生的具体体现。适度的选修与自习则恰是学生独立意志的最好体现。务必在学校教育的背景下保留充足、必要的自我教育的时间和空间,并尽最大可能实现学生自主选择课程与教师的权利。在绝大多数教育管理者以及教师心目中,用点名来强迫学生上课是天经地义的,实则已经荒唐到了极点!甚至可以说是人类教育史上“最黑暗”的一页。真正的教育应该是受方的一种内心需求。舍此,教育便失去了一切根基,便可有可无了,即使有,也只能是自欺与互欺!
  教育的本质是受方对文明的认知与理解。教育的核心是受方的自我塑造于自我完善。教育的决定因素是受方的自我意识。
  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学生。这就是教育第一定律。
  二、双向交流
  单向信息传递是我国目前高等法学教育天经地义, 毋庸置疑,一以贯之,当然且唯一的教学方法。几乎在所有授方与受方的心目中,这就是教育的本来面目。难道舍此还有他途吗?孰不知,教师讲、学生听这种教学方法就好像地心说一样,就好像两个铁球一定是大的、重的先落地一样,看似极其简单,不证自明。其实这种朴素、单纯的想象和猜测恰恰违反了真理,虽然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好像能够自圆其说,但随着文明昌盛,科技发达,人类认识能力的不断增强,荒谬终于会被揭穿,真相终于会被大白。如此貌似合理的教学方法已经从根本上违背了教育规律,从根本上延缓乃至扼制了中华民族自身素质的全面发展。如果不进行彻底革命,我们的美好未来将丧送在这种陈腐观念的手中!
  让我们来做一个模拟试验吧。
  如果学校、教师能够且只能够单向传递信息的话,那么我将有一个“伟大”的创意:用录像带(或其它各种可能的音像制品)取而代之!现代的科学技术的确神奇,足以使我的梦想付诸实现。让我们以高等法学本科教育为例。每一门课程只需请一位该领域的“全国第一高手”将其精心准备的讲课过程制作成录像带广为出版发行即可。当然,如果考虑到不同层次的需求差异,还可以同时出版简编版或通俗版,让所有的预期观众皆可各取所需。其结果如何呢?让我们历数一下这种创意的优势吧。所谓教育将以一种迥异的模式出现:现有的学校教育可以退出舞台,荡然无存。全社会对于教育的投入将会重新配置,重新洗牌。现有的学校资产可以挪作他用,后续的、长期的学校教育投入可以另行安排,几乎所有(只有各学科极个别顶尖高手例外)教师均需再次择业,另谋生路。
  学生无需长途跋涉,千里迢迢住宿学校,无需交缴高昂学费,无需支付各种高于在家生活的生活费用。更为宝贵的是:四年如金似玉般的青春年华可以自由支配,没有权力,没有命令,没有逼迫,没有无奈……有的只是心情舒畅和自由意志。当然,学生需要投入一定的设备与资料费用。设备只需电视机与录像机。有的已经具备,有的部分具备,有的单独具备,有的共同具备,因人而异,花费不等。资料费也是一个变量,一门课程按50学时计算,一个专业按40门课程计算,大约共需2000学时的录像数据。可以单独拥有,也可以共同拥有。可以购买,也可以租借。平均成本应远远低于在校学习。学生在他认为方便的时候,只需或坐或躺在家中的沙发或床上,操控手中的遥控器,即可把“教师”请到自己面前,按其意愿,提供所需服务。就这么简单,就这么方便。当然,这种模式使一些专家和新闻出版单位及其流通环节成了最大的赢家,社会财富中的相当一部分将会配置到这些领域。不过,肯定还会有一些盗版的不法之徒来分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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