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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中国教育之命——从高等法学教育说开去

革中国教育之命——从高等法学教育说开去


左明


【关键词】教育改革
【全文】
  中国教育怎么了?中国教育出问题了!
  时代在飞,可中国教育却在原地踏步!中国教育不合时宜了!
  怎么办?道路虽然很曲折,但方向却很明确——革命!
  引  言
  教育有广、狭之分。广义的教育包括一切形式的教育, 诸如:学校教育、自我教育、社会教育等等。狭义的教育仅指学校教育。本文讨论的重点即在于学校教育。
  文明和创造、承载文明的高级智能物种——人一样,是需要“遗传”与“变异”的,而实现这一薪火相传及至发扬光大过程的方式就是教育这一人类所特有而又远未充分开发的文明现象。
  百年来,我们所接纳并实践的是西方现代教育模式,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完成了教育的专门化、规模化、集成化,甚至产业化。但十分令人遗憾的是,还远未实现教育的科学化。还远未对教育的核心本质与内在规律拥有清醒而正确的认识!纵使我们也有学府千万,学子过亿,但我们的教育质量却难如人意,令人堪忧!只能望他人之项背。我们现在的教育水准已经退化到连唐代的韩愈先生所精辟界定的“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都望尘莫及的窘境。更不用说与世界教育强国比肩而立,一争高下。自身的大滑坡与对比的强反差,这就是残酷的现实。低水准的教育,培养低水准的学生,造就低水准的未来,这就是革命的最充分的理由!
  中国教育的现状是:观念陈腐,制度落伍。本文将从如下几个方面,以观念更新为主,制度设计为辅逐项展开讨论。
  一、受方中心
  学校教育通常由两方主体构成,即授方与受方,或曰:师方与生方,教方与学方。(在本文中,有时校方与师方可以作模糊的等同理解。)
  人类的自身生产所能够完成的仅仅是自然属性的缔造,社会属性的形成则交由教育来完成。一个完整的社会人应该是生命与文明的和谐统一。令人不无遗憾的是,生命与文明是可以分离的,生命虽然是文明的前提条件,但文明却并非是生命的必然结果。它们各自有着迥然不同的形成机理与过程。到目前为止,人们还难以想象可以将此二者一次性合并完成。于是教育便独立存在了,教育就是有关文明的事业,教育就是文明人类自身的存在方式。
  毋庸讳言,教育是一种产业,这是其在当代社会的基本社会属性。教育是一种产品,其内容是一种劳务服务。教育是一种供给,必然是建立在有效社会需求基础之上的。需求制约供给,需求决定供给,这就是我们认识受方与授方之间相互关系的最基本的价值判断。教育必须走下“神坛”,教育必须走出“权力本位”的误区。中国传统社会的所谓“师道尊严”的社会背景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教师再也不是学生“朝圣”和“膜拜”的对像。所有有关“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等一整套反映农业文明教育特征的思想观念均应被请进历史博物馆。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而不在于强化人们心目中的教师的优势地位。学生是教育的“主人”,而教师只是教育的“仆人”。此二者之间的“主仆关系”不可动摇,不容颠倒。师生关系必须重新定位。毫无疑问,当今中国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教育作为一种社会资源,供给严重不足。特别是相对于日趋旺盛的社会需求而言,尤显匮乏 。于是,顺理成章地形成了授方的强势地位,优势地位。如果再与在传统教育中因教师的固有学识水平而形成的信息优势迭加在一起,这种更加强化的优势地位简直就是不可动摇的。
  所有这些都是事实,不容否定。但此种优势是不容误解,不容误用的。授方的表面化强势并不必然使之成为教育过程中的中心。授方的资源稀缺,也只能使其在社会分配时占据优势地位。授方的学识水平就更是其存在的基本条件,充其量也只能是在讨价还价时的筹码。而残酷的现实是,不仅授方自己,就连全社会都将授方认为是教育当然的中心。从而根本颠倒了二者关系。将授方优势自然而然地转化为授方中心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孰不知此二者之间存在着质的差异。授方优势仅仅是一些表面化的,条件意义上的优势,就好像在婚礼上,再美丽的伴娘也只是伴娘,再丑陋的新娘也一定是新娘,此二者可以颠倒吗?可以替代吗?当然不行!教育存在的理由就是为了学生的文明发展!如此清晰的目的性就足以决定了一切教育活动必须以学生为中心展开,必须以学生的利益为最终行动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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