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我们总还要踢下去的。
那么,面对今天俱乐部的窘迫,我们应该怎样发起一场“救亡运动”,来抢救中国足球呢?
为了拯救中国足球,就要在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方面做文章。
为了达到“节支”的目的,可采取的有效措施不外乎两个:缩编和建立行规。“节支”主要是要抑制球员过度膨胀的工资、奖金。
同中国大多数行业一样,中国足球界也在呼唤自己的“行规”。在职业联赛之初,俱乐部之间的行规尚未建立起来,因此才会出现在海埂有乐部老板提着密码箱做其它俱乐部球员的“策反”工作,或者以房子、户口等作为代价互挖墙角。虽然看起来一些俱乐部一时得到实惠,但最终球员身价暴涨使所有俱乐部都身受其害。
中国足协作为一个行业组织,有为中国足球界制定行规的责任,中国足协当然也为此作努力。1996年广州足球工作会议上,足协颁布了“限薪法令”,规定甲A俱乐部球员月薪水不超过5400元,甲B俱乐部球员月薪水不超过3600元,并且球员收入与俱乐部收入挂钩。然而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审计监督手段,这一法规形同虚设。
各俱乐部除了呼唤足协的“强有力手段”外,自身也要加强约束,齐心协力,共建行规。
而缩编则需要足协对现有联赛俱乐部进行削减,职消甲B这一级别,只设甲、乙两级,将职业俱乐部规范在20个以内。
甲级B组原本就是“有中国特色”的俱乐部制度,与国际惯例不符。而过于膨胀的数量,使俱乐部为争夺资源而苦斗。在韩国,参加K联赛的队伍只有10支,而中国有26支多,也许有人说,韩国人口不过4000多万,中国则有12亿人口,基数不同。
然而,这种普及——提高的评判是不能以人口的绝对数量作为依据的,而应该以足球人口的数量作为标准,须知,韩国注册球员350500人,而中国注册球员1996年仅为7675人。而只有1.2亿人口的日本,注册球员有358989人,参加J联赛的甲级队伍却只有16支,计划到1999年扩编到19支,遭到来自国内的大力反对。而足球传统极佳的意大利,甲级队才18支,我们却有26支之多,与意大利相比,我们既没有源源不断的后备人才,又没有雄厚的资金购买世界一流球员,只能争夺国内的有限几个球员,不仅使他们身价暴涨,而且降低了比赛的观赏性。
如果缩编的话,势必会损害一些人的利益,遭受一定阻力。
当初中国职业联赛是在一片众说纷纭中扩编的,中国足协虽然不是行政机构,但它部分地代行了行政机关的职能,因此相信它有办法将部分人的不满“摆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