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转播费,火中的栗子
韩勇
【关键词】足球俱乐部 电视转播权 体育
【全文】
--------------------------------------------------------------------------------
在欧洲,足球职业化在本世纪2O年代就开始了,但足球真正成为一项产业,则是在电视普及之后。可以说,当代足球产业的形成是以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前提的,没有电视的产生和普及,就不会有今天的足球产业。
一方面,电视的出现“放大”了足球场地,“拉近”了广大观众和绿茵场之间的距离,使本来最多可以容纳几万人在第一时间内看到的比赛变为可以由几亿人一起欣赏,极大地方便了球迷,也推动了足球的普及。
另一方面由于足球比赛的收视率高。也使得足球俱乐部在广告、赞助和从电视转播权上获得巨大收益,借以维持足球事业的发展。
因出让电视转播权而获取的电视转播费是国外足球俱乐部的举足轻重的财源之一,许多俱乐部的电视转播收益已占俱乐部总收入的3O%左右。然而非常遗憾的是:在国内,俱乐部的电视转播权还几乎是“无偿”地被各电视台使用着。
足球俱乐部大多出现亏损,在很大程度上,与不能获得应有的电视转播费有着密切的关系。足球界和电视界的人士在心里都明白这是一笔俱乐部原本应该获得的利益,但是因为历史和国情的原因,它还是烫手的“火中的栗子”。
从历史上看,报纸、广播、电影、电视几大媒体一直与足球运动和足球产业的发展紧密相关。电视作为一种新型媒体,为足球运动的发展推波助澜,并且自己从中获利;同时又以电视转播费的方式,为足球事业的发展提供大量资金。随着时间的推移,电视已经成为与足球产业相关联的最重要媒体。
在电视产生以前,人们一直在想方设法争取在第一时间让更多的人知道足球比赛的情况。
在本世纪3O年代无线电广播出现以前,报纸曾经是鼓励和宣传足球运动最重要的媒体。
无线电广播出现以后,使人们产生了不小的震动。有人担心这种神奇的信息传播手段会养成人们在家里收听比赛实况转播的习惯,不再去球场看球;报纸的经营者们则担心收音机的出现会影响报纸的销量。现实很快消除了人们的这种担心。在现场看球和通过媒体欣赏球赛毕竟不同,该去球场看球的人还是去球场看球。同时好处也出现了,那些原来没有机会看球赛的人现在也可以听到比赛实况:从盲人和住院的患者到远郊的乡村农民。
1927年1月22日阿森纳队和谢菲尔德联队之间的足球比赛的无线电广播,是历史上第一次对足球比赛的无线电广播。
1929年在普茨茅斯队和博尔顿留浪者队之间展开的足协杯决赛,人们采取的是另外一种办法。由于无线电转播无法介入,人们在球场与公园之间铺设电缆,用高音喇叭转播解说员的解说,结果有1.2万余人拥进南海公园,付费收听了实况转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