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边缘版权产业”,包括将版权产品发行给商家和消费者的产业。这样的例子有为发行版权产品的运输服务,以及批发商和零售商。WIPO也把长途电讯纳入其中。
(4)“交叉版权产业”,是指那些生产、制造和销售其功能主要是为了促进有版权作品的创造、生产或使用的设备的产业。[4]
美国相关报告中提供了以下一些数据:
1.1 1998年报告显示[5]:
从核心版权产业来看,1995年增值为$2691亿,占GDP的3.63%。1996年在此基础上增长了3.5%,达$2784亿,占GDP的3.65%。
从核心版权产业的就业来看,1977年占美国就业总人数的1.6%(150万),到1996年增长至2.8%(350万)。在1977-1996期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的就业年均增长率(4.6%)几乎是总的就业年均增长率(1.6%)的三倍。版权产业的国外销售(或出口值)比美国商业部国际贸易局对几乎所有其它主要产业的预算还大。1996年,版权产业的出口值甚至超过了汽车产业和汽车配件产业的出口值之和以及农业的出口值。
1.2 1999年报告显示:
1997-1998年,核心版权产业对GDP的增值增长率是241%。1997年,所有的版权产业在美国经济中创造了5293亿美元,约占GDP的6.53%。核心版权产业的年实际增值率(根据通货膨胀调整)是美国整体经济增长的两倍还多。全部版权产业的就业从1977年的3.3%(300万人)到1997年的5.3%(6900万人)。
1997年核心版权产业的国外销售和出口最初的保守估计是668.5亿美元。这比1996年的601.8亿美元多了11.1%。版权产业的国外销售和出口比美国其他所有主要产业的出口额还要大,这是美国商贸部国际贸易管理处所统计的。[6]
1.3 2000年报告报告显示:
1999年,核心版权产业增值$4572亿,占GDP的4.94%,在1998年(4123亿)的基础上增长了10.9%。在1977年到1999年期间,版权产业增值增长了303%。美国核心版权产业的年均增长率是美国总的经济年均增长率的两倍多。
从核心版权产业的就业来1999年增长至3.24%(430万)。总的版权产业就业人数从增长至1999年的5.7%(760万)。
1999年核心版权产业的国外销售与出口至少为$796.5亿。在1998年692.1亿的基础上增长了15.1%。[7]
1.4 2002年报告显示:
在2001年,美国版权产业的国外销售和出口达到889.7亿,超过了化学、合成品、汽车、设备和零件、航行器及其零件、农业等行业居于首位。当美国经济顺势下滑时,版权产业依旧体现了较重要的地位。例如:2001年总体版权产业的就业是800万,接近整个美国就业的6%。美国的基础版权公司继续在全球的高端技术、娱乐、出版行业中居于主导地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