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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企业法》与英国竞争法的新发展

  卡特尔犯罪仅适用于同一水平供应链的企业之间的协议,即横向协议。垂直协议不属于卡特尔犯罪的范围。这些可能遭受刑事指控的卡特尔行为包括:固定价格、限制生产或供应、市场分割、串通投标。这些卡特尔行为均属于核心卡特尔行为,是各国竞争法的重点打击对象。固定价格包括直接和间接固定价格,间接固定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相对价格标准或者说定价范围、回扣、折扣、价格变化指数、运费或者报价方法;市场分割从消费者的角度来定义是指单个或多个消费者的分割。协议应该要求所有参与者均应按照协议的要求去采取一致行动,如果协议仅要求一个参与者去固定价格或者限制生产或供应,那么不构成犯罪[40]。
  假如协议在英国领土以外达成,但是如果该协议的其中某个步骤在英国国内实施,那么该刑事指控仍然可以适用[41]。也就是说,卡特尔刑事犯罪可以适用于那些在国外签订但在英国实施或准备在英国实施的协议。实施协议的指令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传到英国就可以证明协议的某一个步骤在英国实施,英国竞争主管机构就有权进行管辖。
  这里的企业是指任何法人或有能力从事商业或经济活动的自然人,它包括公司、商行、合伙、作为单独交易者的个人、贸易协会和非营利性制造组织等。一个母公司和它的子公司如果根据案件的事实它们是作为一个单独的经济单位来运作的,那么通常被视为一个企业[42]。
  (二)处罚与起诉
  在考虑处罚标准时,英国政府参照了相似犯罪如内幕交易和欺诈性获得财产犯罪的处罚标准,同时也参照了其他国家对于卡特尔犯罪的处罚方法。在加拿大和日本,涉及卡特尔犯罪可以判处5年监禁,在美国,最高可以判处3年监禁[43]。
  法令规定,卡特尔犯罪可以在地方法院接受审判(简易审判),或者由陪审团来审讯。在地方法院,如果指控成立,罪犯可能被判处6个月的监禁和/或法定最高额的罚金;在陪审团审讯的案件中,如果指控成立,罪犯将可能被判处最高5年的监禁和/或不受限制的罚金[44]。
  在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卡特尔刑事指控通常由严重欺诈办公室(Serious Fraud Office,SFO)来承担,但调查工作由OFT来执行,这是因为OFT有新的调查权力,可以强迫回答问题,有权获得令状搜查财产,OFT主席有权决定在家庭、宾馆和汽车里安置监视装置,有权干预私人财产的秘密转移等[45]。在苏格兰,卡特尔刑事指控由苏格兰检察总长(Lord Advocate)来承担。如果OFT同意,私人也可以提起刑事指控,这种制度安排是为了防止私人对已经获得OFT宽恕的个人提起刑事指控[46]。
  (三)宽恕函(no-action letters)
  法令第190(4)条规定的宽恕函是竞争主管机关已经成功采用的宽恕与豁免计划的一部分,意在鼓励尽快与完全报告卡特尔行为。现存的欧盟与英国的宽恕计划仅涉及企业的民事责任问题。法令第190条借鉴了美国的实践,将宽恕计划扩大到对于刑事指控的豁免。法令规定,只要告密者符合宽恕函的条件,包括向OFT提供卡特尔活动的细节及在调查过程中与OFT合作,OFT可以发出宽恕函来保护告密者,使其免于刑事指控。OFT在解释政府的立法意图时,说:“卡特尔的秘密本质和它们的损害后果将证明这种安排是正确的。对于那些虽然已经构成卡特尔犯罪但是愿意跟OFT合作的个人,相比较而言,给予他们处罚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47]。
  法令规定,只要一个人提供了一项卡特尔活动的证据,就可以免于刑事指控。在英格兰,这种豁免通常以“宽恕函”的方式来获得。OFT认为,许多雇员实际上不需要豁免申请,这些人包括没有涉及卡特尔安排的经理或董事,他们在意识到或已经发现卡特尔的存在后,将采取措施终止卡特尔并且向OFT汇报。那些已经参与了卡特尔活动的雇员将有遭受刑事指控的较大风险,因此应该考虑申请豁免。OFT将这种雇员分为三类:第一类雇员他们仅在外围参与卡特尔活动,OFT可能不会采取措施来指控这些个人;第二类雇员他们比较多地参与了卡特尔活动但在早期阶段就自愿与OFT合作,这类雇员不可能面临刑事指控;第三类雇员他们虽然没有像主要领导与煽动者一样完全参与了卡特尔活动,但是他们有时在很长一段时期参与了卡特尔活动,这些人需要获得“宽恕函”以免除刑事指控的可能性。这三类雇员不包括卡特尔的主要领导者和煽动者,他们没有权利获得“宽恕函”[48]。
  OFT已经公布了《卡特尔犯罪:对个人发出“宽恕函”指南》,该指南规定了获得 “宽恕函”的条件与程序。指南规定,那些寻求免于刑事指控的个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承认参与卡特尔犯罪活动;2.向OFT提供所有涉及卡特尔存在和活动的信息、资料和可以获得的其它证据;3.在OFT调查期间提供持续的和完全的合作直至刑事程序结束;4.没有采取措施强迫其他事业参与卡特尔活动;5.在揭露卡特尔活动后除应OFT要求外没有进一步参与卡特尔活动。然而,符合所有条件的个人并不必然都能获得“宽恕函”,因为如果OFT相信它已经有足够的证据或者正在收集足够证据的过程中,凭它所掌握的证据可以成功地对于一个人提起刑事指控,那么OFT就不会对该符合条件的人发出“宽恕函”[49]。
  (四)OFT调查卡特尔犯罪的权力
  如果OFT有合理理由怀疑卡特尔犯罪的存在,它可以发动刑事调查程序。在调查过程中,OFT有着与SFO调查严重和复杂的欺诈案件一样广泛的权力[50]。除此以外,为了调查卡特尔犯罪,法律还赋予OFT一些新的权力,包括[51]:
  1.有权强迫人回答问题或者提供与调查有关的信息与文件。这种权力可以适用于调查中的人,也可以适用于其他OFT有理由相信其拥有相关信息的人。只有在法律上有职业特权的人才可以拒绝向调查者披露信息。
  2.有权根据令状搜查财产和占有相关文件,包括将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的文件打印出来。有权要求解释文件或告知它们的下落。
  3.有与《2000年调查权力条例》规定相一致的监视权力。
  阻碍OFT调查的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1.没有合理理由拒绝回答问题或提供信息或文件可能会导致最高6个月的监禁和/或罚款。
  2.作出错误或误导陈述的人可能会被判处最高2年的监禁和/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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