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理论探讨的几点误区
Some mistaken ideas of what the theory of reeducation through labour is probed into
林海光
【摘要】劳动教养事务的发展,对劳动教养理论的要求提高,如何解脱这种困境和误区,提出一些问题,并初步给出一些浅易解决方法,以期对劳动教养理论探讨有用。
The education-through-labor business development, enhances to the education-through-labor theory request, how extricates this kind of difficult position and the erroneous zone, proposed some questions, and initially produce some shallowly to discuss the solution, is useful by the time to the education-through-labor theory discussion
【关键词】理论 误区 探讨 劳动教养
【全文】
当前,理论上进行探讨劳动教养的合理性,我国理论界人士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其中归纳起来有:保安处分说、社区矫治说、轻型监狱说等好几个方面的学说,但是,这些都只是在作者本人理论上进行研究或者在借鉴其他国家的理论的层次上对其进行探讨,有一些是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来考虑,但不够完善,有一些根本就是照搬外国的理论,适合不适合中国的实际,他们很少研究,单纯就是为理论而研究理论,不是为了实际操作来设置适合或者更为客观合理的制度理想,或者是把这些东西研究出来,同时却要改变其他的法院或者公安机关甚至检察机关的一套制度,这个不适应改革的渐进性原则,一下子就要达到这些,不仅理论上行不通,在实践上也不太适合。下面就存在的几点误区作一些探讨,仅供参考,其中理论上有不完善的地方,也是局限于作者的浅见。
一、 单纯为了理论而研究理论
探讨劳动教养制度的创特色,目前进行研究的一些流派的思想学说的流程一般都是遵守了这样一个规律:先研究外国对这些制度的方法,然后分析在现今的情况下,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不适合国际形势,同时还不适应当前我国的国情,有必要进行改革,然后又提出一些外国在相同制度上如何操作的一些例子,形成应该借鉴或者干脆就是按照作者的意志进行制度的理想设置。这些,在理论探讨的角度上来讲,可以允许,百花齐放吗!但是,这些研究有一部分对当前的制度是有害的。凭空的设想或者纯粹的借鉴而不研究这些方法在我国是否适用,不仅起不到完善或者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对劳动教养制度更是有害的,也必然给外国敌对分子或我国不赞成设置劳动教养制度的人抓到把柄,而这些观点和做法也是自乱方寸的一种做法,不应该提倡。理论研究的最主要目的是什么?应该明确就是从实践中提炼出来实际的规律性的东西然后指导于工作实践,必须从客观的标准上来考虑,必须严谨,而不是单纯为了理论而理论。这就是误区。一种制度的去向一般来讲有两种:一为改良,二就是变换或者撤消。从目前的情况来讲,不希望出现第二种情况,那么应该从那里入手来达到所希望看到的第一种局面呢?必须考虑几个问题:1、制度的设置或者理想的形成,它依照的是国家的实际情况,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角度来讲,首先应该考虑的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而不是考虑学说层次的问题。2、必须研究劳动教养在基层运用的实用学说,实际上就是研究劳动教养的运作学说、场所控制学说、运营运筹学说、制度创新机制、文明执法制度等一系列适合实际的运作的学说,然后在这个学说的基础上提出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养制度,这个不仅有力的反驳了外国的人权学说,也证明了中国政府有能力管得住、不违反人权,从而保证了政府有实际情况来解释中国的人权标准,而不是用外国的人权标准来限制中国的实际情况。3、加快劳动教养立法,这里所讲的立法不是速度上进行立法,而是从外部因素上来影响劳动教养制度的立法,这个要遵循的规律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观点。这样必须做到研究劳动教养的实用学说而且在实践中证明是适用的,就是证明这个制度是有生命力的,到这个层次,不提出立法,立法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说白了就是加大探索制度适用上的理论探讨,然后在全国推广,譬如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所一级单位引进信息化管理、开展学分制的研究、基层劳教大队开展联帮互保小组活动等这些措施都是有效的一些研究探讨,然后在这些探讨的基础上拿出每一项研究的思路及方向,都对制度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