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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大战”与专利之争

  中国手机企业遭遇的专利战与上述情况完全不同。我们的情况主要是:西方手机巨头拿着个别基础专利攻击中国企业。对西方手机巨头而言,能收到专利费当然好。如果收不到,用临时禁令、永久禁令等把中国企业的自主品牌手机全部赶出欧洲、北美市场,它们的主要战略意图也就实现了。
  二、西方企业有备而来
  西方中小企业发动专利攻击的随意性较大,在以骚扰、敲诈为目的的大量专利攻击中,权利人只要找到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攻击契机,往往会立即启动攻击程序。西方大企业则很少会打无准备之战。例如,1990年的一个专利纠纷中,东芝被迫支付了5亿美元的专利侵权赔偿金。这个案子中,德州仪器公司对东芝公司发动专利攻击前5年就已经确认后者的侵权行为。5年后,东芝公司在美国市场的侵权规模已经相当可观。这时,德州仪器公司通过发动专利攻击,强迫东芝公司支付了巨额赔偿金。美国太阳公司和微软公司之间的专利纠纷也有类似之处。太阳公司对微软发动专利攻击之时,微软的主流软件产品已经离不开前者的Java专利。于是,官司打了几年,微软最终还是屈服了。2004年,微软公司宣布将对太阳公司支付9亿美元以上的专利使用费,以换取与后者之间的诉讼和解。在这两个案子中,权利人依靠自己独占实施相关专利赚来的钱,可能远远少于它们获得的赔偿金、使用费。放水养鱼,看鱼儿长大了再来捕鱼,这是权利人的高明之处。
  我国企业遭遇的外来专利攻击往往都是西方大企业发起的。他们往往都有很精到的筹划工作。例如,思科起诉华为之前,进行了5年多的准备。日本企业攻击中国DVD行业的计划也酝酿了很多年。它们拉上欧洲的飞利浦,成立了3C联盟,拉上美国的时代华纳成立了6C联盟。仅仅在为发动“专利池攻击”协调关系、准备文件上,它们就耗费了数年时间。
  进行漫长的攻击准备,这对国外权利人没有坏处。例如,发动专利攻击之前的放水养鱼阶段,中国DVD整机企业的大规模采购养育了西方DVD权利人控制的下游零部件供应商。当时,由于整机价格较高,西方权利人在零部件上赚取了高额利润。这是中外企业现在都承认的一个事实。
  权利人延迟发动专利攻击还可以在把对手赶出市场的同时抢占后者原先开拓的市场空间。例如,DVD专利攻击开始的时候,FOB中国口岸的DVD整机价格降到了50美元/台。专利攻击基本到位的时候,FOB中国口岸的DVD整机价格降到了30美元/台。中国企业被索取的专利费率则为15~21美元/台。由于中国大部分DVD企业已经被迫停止出口,被迫给外商作OEM,甚至已经停产倒闭,以日本企业为主的西方DVD专利权人已经开始在中国、欧美市场上用价格低廉的DVD产品抢占中国品牌的DVD原先拥有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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