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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不当行为与体育纪律处罚

  我国体育组织也做出过类似处罚。沈阳金德俱乐部二队四名球员酗酒斗殴伤人致死事件发生后,中国足协要求金德俱乐部开除肇事4名球员,并终身禁止上述四人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足球比赛和其他相关足球活动;停止二队主教练工作一年;取消金德俱乐部除一线队外其他队伍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2001年所有足球比赛的资格;并责令金德俱乐部总经理及董事长作出深刻检查上报中国足协 。
  2.1.2.2私生活中的不检点行为
  体育组织认为,作为公众人物,体育相对人的私生活错误即使不构成犯罪,也会影响其履行公共职责,尤其当个体位于体育中的领导角色(队长、教练等)或权威位置(俱乐部或管理机构官员等)时,就意味着他们同意自己的行为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如果处于这些位置的人犯了错误,该标准就被降低了[9]。例如,前英格兰橄榄球队队长Lawrence Dallaglio被控“将体育带入耻辱”,原因是他向小报披露,在英国狮队1997年访问南非期间,他服食了娱乐性药物(Recreational drugs)。
  1967年4月,纽约州运动委员会(New York Athletic Commission)因世界重量级拳王穆罕默德•阿里(Muhammad Ali)拒绝服兵役,吊销了阿里的拳击执照。阿里在上诉的同时,要求更新他的执照(旧执照已经过期)。1969年10月,他的要求被明确拒绝,理由是“拒绝服兵役是对联邦法律的违反,此举损害了拳击运动的最大利益……”
  但是,并不是所有被体育组织不赞成的私生活问题都被认为影响此人履行其公众职责。在Chappell v TCN Channel Nine Pty Ltd(1988) 14 NSWLR 153案中,相对人是澳大利亚板球委员会委员,该委员会认为其背叛妻子的通奸行为和非正常的性行为影响了他作为委员的形象,但法官认为,通奸及不正常的性行为与其完成板球的工作无关。
  这是较难处罚的一类:一方面,体育组织需要通过约束运动员的行为来维持体育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体育组织都赋予权力的执行者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但从另一角度看,这些行为都是运动员的个人私事,体育组织是否有权对其进行处罚仍然存在争议。
  2.2体育纪律处罚的理论依据
  体育是娱乐活动的的一种,为什么体育组织有权力对自己的雇员进行纪律处罚?这种处罚看起来司空见惯,但却十分独特,演艺等其他娱乐行业就没有类似的权力。为什么独有体育组织有对“将体育带入耻辱”的运动员进行纪律处罚的权力呢?为什么体育组织可以对运动员提出较高的道德要求,在其无法达到的时候对他们进行处罚?
  魏勒(Weiler)认为,主要理论依据是诚实竞争理论和榜样理论。这两个理论合起来就是“挑战对手、吸引观众”。体育纪律处罚都基于此两种理论[10]。
  诚实竞争理论认为,体育的真谛在于竞争,运动员和运动队的残酷竞争推动彼此达到新的高度;但为了让残酷竞争的体育产生娱乐化的产品,球队必须合作——这样的关系看似矛盾实际并不矛盾。作为一个利益相关的联合体,其中每个人都有权利要求其他人诚实竞争,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建立对所有竞争者都有约束力的纪律处罚机制。体育组织对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进行处罚,是因为服食兴奋剂会得到不公平的竞争优势。体育组织对于赛中体育暴力的处罚,是因为公众需要安全有序的体育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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