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公司内控机制的现存问题与法律对策
邱永红
【关键词】证券公司 内控机制 问题 法律对策
【全文】
(本文完成于2005年8月,仅代表个人意见,与作者所在单位无关)
所谓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以下监称内控机制),是指通过证券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安排,建立对证券公司所涉及风险的有效预防、管理、控制和处置的机制。[①]以投资者(客户)资产安全为中心的内控机制是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公司只有在内控机制上做实、做精、做细,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当前我国证券公司内控机制建设的成就与不足
(一)当前我国证券公司内控机制建设的成就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一直致力于推动证券公司以投资者(客户)资产安全为中心的内控制度的建设。为此,自1999年来,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了《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月20日)、《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谈话提醒制度实施办法》(2001年1月10日)、《
关于对证券公司参与风险投资进行规范的通知》(2001年4月12日)、《
关于证券公司担保问题的通知》(2001年4月24日)、《
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评审工作的通知》(2001年10月9日)、《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12月28日)、《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2003年12月15日、《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营业部内部控制若干措施的意见》(2003年12月15日)、《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2004年10月9日)、《
关于证券公司2004年度会计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1月19日)以及《
关于督促做好证券公司2004年度会计审计工作的通知》(2005年1月19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加强对证券公司内控机制建设的监管与推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加强内控机制的基础性研究,逐步建立内部控制机制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尤其是综合类证券公司都在加强内控机制方面的研究,各种研究成果和案例不断涌现,这些研究成果对推动我国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内控机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伴随着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很多证券公司都根据自身的发展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上述规章制度,建立了不同程度的内部控制机制。目前,证券公司的内控机制主要涵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控和对重要业务的管理。如某些证券公司在公司内部推行财务控制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统一结算、统一调拨。在此基础上,还实施财务负责人员的外派制度,即各营业部财务主管人员均来自于公司总部的财务部门,各营业部的财务活动直接置于公司财务总部的主管之下,以便将财务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电脑运转风险也是各证券公司的监控重点,目前许多证券公司将派往各营业部的电脑工程师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培训,有效地防治电脑故障和电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