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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行政法学:新制度经济学与行政法学对话的理论平台——拜读宋功德君博士论文《论经济行政法的制度结构——交易费用的视角》后有感

  
  二、本论一:跨学科研究的典范
  功德君之博士论文《经济行政法的制度结构——交易费用的视角》(以下简称该书)是经济行政法学研究方面的一力作。该书值得称道的地方有许多,窃以为最值得赞许的是该书可称之为跨学科研究的典范。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结构合理、得当
  该书结构安排合理、得当,符合博士论文写作的形式要件。该书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大部分是导论,导论又分为四部分,一是“问题的提出”,由“逻辑推演”与“经验描述”两块构成。在“逻辑推演”中提出了“九个推论”[5]; 二是“研究现状”,功德君概括了二十多年来经济行政法学研究的发展脉络与历史概貌;三是“命题的提出及路径”,提出了核心命题归结为十二个彼此联系的子命题[6]。再将核心命题的论证路径归结为八个相互的专题[7],这八个专题便构成了正文的八章[8]。四是“据以确证核心命题的三个理论”[9],即哲学与社会学的主体—结构关系理论、新制度经济学上的交易费用理论和行政法学上的平衡论。第二大部分是该书的第一章至第八章,分别论证了上述八个问题。第三大部分是研究结论,功德君将其研究结论归结为四点[10]。这样本书就构成了一个逻辑严密,体系合理,自洽的体系。
  (二)学科交叉点定位适当
  毋庸置疑一个法学家想要在经济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上有所作为就必须同时精通这两门学科。通晓法学对一个法学家来说并不是难事,但是要精通经济学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经济学尤其是晚近数理化的经济学对于进入者来说有一个“数学门槛”的问题。许多优秀的法学家面对一大堆的数字、图表、公式、数学模型一筹莫展。这也是经济行政法学研究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可喜的是功德君不畏艰难,从制度经济学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的角度入手,结合行政法学上的“平衡论”,构建了新制度经济学与行政法学对话的理论平台,奠定了经济行政法的正当性问题,即经济行政法的功能是最优解决交易费用问题;其制度目标是兼顾最大限度节减经济领域的交易费用总量与最大限度提升市场交易效率。跨学科研究最重要的是寻求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点,并以该交叉点为研究的生长点,将相关学科内容有机整合,使之成为逻辑严密、论证充分的有机体,避免“拼凑式”或“两张皮”似的所谓研究。就这一点而言功德君是成功的。
  (三)跨学科研究方法运用科学、娴熟
  研究方法的革新与变异常常导致学科的革命。近现代物理学由于其方法论上的突破使其成为自然科学中最耀眼的一颗明珠。19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学兴起了一场以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斯为代表的边际效用革命,这次经济学方法的革命以及后继学者的发展使经济学不断向实证化、数理化、模型化方向发展。这种演进趋势虽然遭致了许多人的批评与质疑,但是经济学从此也越来越成为一门实质意义上的科学。在许多传统法学家尤其是中国的法学家纷纷陷入法学研究的意识形态纷争和传统方法论的困惑时,我们要问出路在哪?出路就是法学方法的革故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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