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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分行代理保险公司扣收客户保险费业务有关法律问题调研报告

大连分行代理保险公司扣收客户保险费业务有关法律问题调研报告


程武龙


【关键词】代理、扣收、保险费
【全文】
  
  大连分行代理保险公司扣收客户保险费业务有关法律问题调研报告
  总行法律事务部:
  根据总行《关于就银行代保险公司扣收客户保险费业务所涉法律风险进行调研的通知》(2005年8月3日第41号函告),我部及时与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取得了联系,并获取了第一手材料,根据需要走访了有关支行,现将调研结果汇报如下:
  一、业务开展情况
  目前我行全辖十六个分支行均已获授权开展代扣保险费业务,但有个别支行没有实际开办。目前合作的保险品种均为人寿险,合作的公司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及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其中单纯办理批量扣收合作的保险公司有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同时办理或涉及兼业代理的保险公司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业务操作流程
  (一)批量代扣业务流程
  1、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及《保险费自动转账付款授权书》。
  2、投保人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3、我行核对投保人身份证及存折上的姓名和账号与《保险费自动转账付款授权书》相关事项填写是否一致。
  4、保险公司在扣款日当天16:00之前,向我行提供数据格式传盘文件。
  5、我行对文件数据检查无误后,晚间通过批量方式将款项划到保险公司指定账户。
  6、依据保险公司发出的扣款指令由市行大机系统统一扣款。
  7、扣款实施后次日,我行将扣款结果(成功清单及为成功清单)传递给保险公司。
  8、我行在自动扣款完成后,在客户授权扣划账户对应存折注释栏内记载能代表银行扣款信息的保险字样,以便投保人了解自己的存款情况。
  (二)涉及代理推销保险的业务流程
  以太平人寿盈满多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业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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