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日本国内体育协会通常都是独立的公益法人,一般由都道府县的体育协会、高中生体育协会、初中生体育协会、企业体育协会、大学生体育协会组成。而一般来说,每个单项职业运动协会如棒球、足球、相扑、拳击、摔跤、赛马、摩托艇也都是公益法人,但是每个参加棒球和足球职业联赛的俱乐部却是股份公司。至于职业体育协会和业余体育协会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法律对之加以规范。
我国的情况是,体育社会团体可分为竞技运动、社会体育、体育科学技术、体育观众、体育娱乐享受、体育经济等类别,具有代表代表群体参与政治活动、协助政府体育部门完成某些政府职能、维护成员的个别权益和群体权益等功能。我国体育社团的社会基础十分薄弱,还具有鲜明的官民二重性。[8]譬如竞技体育社团所指的行业协会与相关的国家单项体育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既具有国家机关的行政地位,即行政法主体,又具有市民层面的中介地位,即民事主体。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政府机关具有公法人的法律地位,而体育行业协会属于非法人公益团体,因此,这类社会团体目前在我国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兼具国家机关的中介组织。[9]其结果只能是阻碍我国体育运动的发展。因此,在体育社会团体方面,我国应制定体育社会团体相关法律,明确体育社会团体的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明确体育社会团体的管理机构以及各组织、协会与其成员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要不断扩大体育社团的自治权。
四、体育彩票(博彩)方面的法律
1992年,日本业余体育协会和日本奥委会通过了一项针对提高体育运动水平的财政请求,于是开始对体育彩票运行机制进行了讨论和研究。为了规范与体育彩票相关的问题以及募集更多的资金来促进体育运动的发展,1998年日本出台了《体育彩票法》。对体育彩票进行下注的比赛是日本足球职业联赛,并由文部科学省根据民法典第34条设立了一个企业法人来主管彩票的相关问题。国家体育场馆和学校健康中心负责组织彩票发售机制。学校健康中心利用体育彩票收益来资助地方政府或者体育社会团体的如下活动:建设用来资助体育活动以便增进当地体育运动发展的体育设施,建设用来举办国际国内赛事以便增进提升国际竞技水平的体育设施,举办体育活动促进体育运动的发展,举办其他体育活动促进对体育运动的研究。学校健康中心还利用体育彩票收益来资助地方政府和特定体育社会团体按照文部科学省要求举办全国或世界范围内的运动会。学校健康中心也可将体育彩票收益用于自身、转入体育促进基金,或者存入银行以便体育组织举办体育活动。但是学校健康中心必须向教育部作年度报告来披露当年体育彩票收益是如何使用的。如果学校健康中心违反体育彩票法的规定,或者在发行彩票过程中损害了公众利益,文部科学省可以下令中止健康中心发售体育彩票。任何试图通过彩票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人都应受到刑事处罚或者罚款,不满十九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购买或受让体育彩票。体育彩票收益的三分之二用于资助当地公众社会团体和体育社会团体为促进体育运动而进行的工程建设,剩下的三分之一上交国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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