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育教育管理
在日本,体育管理体制是政府与社团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体育活动主要集中在学校并由教育管理部门管理。近代日本体育教育产生于明治维新以后,文部省分别于1872年和1926年将体操和体育活动列入学校体育教育中。1947年,日本根据
宪法第
26条的规定颁布了《基本
教育法》,同时体育教育成为大中小学教育中的必修课。二战以后,政府体育管理的最高机构文部省体育厅于1952年依法成立,下设都道府县和市区町村教委体育保健科。体育局由体育教育处、体育竞赛处、全民运动处、学校健康教育处组成,实际上在日本体育局的权限涵盖体育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负责体育教育、体育活动、学校卫生、学校安全和学校事故的多方赔偿。政府对体育的管理方式主要是制定政策法规、对体育的发展进行监督以及在不同的体育组织之间起信息沟通与联络的作用。而日本体育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主要由以日本体育协会和日本奥委会为首的体育社团承担。[4]
为了建设和管理国家体育馆,1958年通过了《日本体育场馆法》,文部省负责国家体育场馆的管理。主要体育设施的建设都是同国际体育赛事相联系的,包括第三届亚运会、东京奥运会、札幌冬奥会、长野冬奥会、日韩世界杯。1965年又通过了纪念奥林匹克青年中心法,1980年通过立法将该中心的法定身份改变为日本纪念奥林匹克青年中心。目前日本73%的体育设施属于学校,只有7%或者大约10000套体育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2]由于《学校
教育法》第
3条规定了建立学院或大学应遵守的义务标准,故日本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设得到了保证。
由于在学校组织的远足和游泳课中发生了很多事故,1959年颁布了《日本学校安全协会法》。随后1960年成立了学校安全协会,来最终处理在校园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赔偿问题。1982年由于行政机构改革,日本学校安全协会和日本学校午餐协会合并成立了日本学校健康协会,随后在1985年国家体育馆也并入学校健康协会,并根据《国家体育场馆法》和《学校健康中心法》正式成立了日本学校健康协会和日本学校健康中心。设立日本学校健康中心的目的在于管理其体育设施,促进体育运动的发展,对校园事故伤害进行赔偿。[5]1990年校园健康中心成立了体育促进基金会,以保证促进体育活动的资金来源;2001年又成立了日本体育科学研究院,为日本运动员在国际竞赛中取得更好的成绩提供体育科学、医疗和信息方面的帮助。
1996年文部科学省成立,下设体育和青年部,负责制定保障日本国民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统一政策,具体包括:促进所有体育运动的政策,例如拓展校园体育教育和体育活动;实现终身体育;提高体育运动的竞技水平和帮助组织重大的国际体育赛事;拓展健康教育;促进青年的健康发展等。2000年文部科学省制定了促进体育运动发展的基本计划,要求科教文体部采取措施实现终身体育、提高日本国际竞赛的竞技水平,并且拓展校园体育教育。